3.娱乐营销不会带来娱乐至死

《执行官》:您所服务的企业已经成为世界一流的旅游品牌,而您通过一系列的营销活动赋予它“娱乐企业”的调性。它娱乐营销的关键是什么?这是否会带来“娱乐至死”的结果?

熊晓杰:我们娱乐化营销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很早就已确定的娱乐营销战略。在13年前,我们确定了长隆的娱乐营销战略,我们认为长隆是一家娱乐企业而不是旅游企业。在品牌推广和建设上,都以娱乐的方式进行。在这样的战略基础上,我们创造出了很多具体的方法,比如说我们总结的“娱乐营销八法”等。同时,我们把娱乐营销分为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借船出海”,我们会与很多IP合作,比如电视节目、电影等,借助外部强IP的影响力。

第二阶段是“造船出海”,比如与湖南卫视合作的《奇妙的朋友》,与广东卫视合作的《活力大冲关》,与野心合作的《我的朋友不是人》等。

目前实行的第三阶段,是“自建平台”,打造中央厨房概念。在前两个阶段中,“船”并不是企业自己的,而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要打造属于自己的自媒体矩阵和传播渠道,然后整合各种PGC和UGC的内容制造,进行娱乐化的传播。

“娱乐至死”的结果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只要一个企业有着自己的底线、品牌定位和良好的品牌管理,是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在实际的娱乐营销过程中,有很多看似传播效果很好和非常吸引眼球的创意,但是如果其社会效益不好或者会给品牌带了负面影响,我们就会果断拒绝和舍弃。

《娱乐至死》《低智商社会》《体验经济》和《一切行业都是娱乐业》这几本书对我有着深刻的影响,让我对娱乐化营销有了更好的理解。所谓娱乐化营销,其根本在于用娱乐的方式传达信息,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让信息传达更有效率。每个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品牌调性和社会责任,所以娱乐营销并不是没有底线的营销方式。一个企业必须有着娱乐营销的观念和意识,才能做好娱乐营销。娱乐营销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工具和手段,所以很多看似没有娱乐基因的传统企业,它们娱乐营销的实际效果可能会更好。

孤友幸公子:在娱乐营销策略确定后,在组织架构上做了哪些调整呢?市场部职能和KPI设置,相比传统型营销组织有哪些变化呢?

熊晓杰:在13年前,我们提出我们是一个娱乐型企业的同时,也提出了我们所在企业是一个媒体的概念。目前,我们每年接待3000万游客,这完全能够形成媒体传播的力量。在四年前,我们开始真正投入到打造“企业媒体”的工作中,我觉得这是时代对我们的召唤。在过去,企业要想成立电视台、报纸或者杂志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APP的普及为企业自媒体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平台,降低我们在这方面的硬件投入,这是企业自媒体发展的契机。除此之外,我们还探索出了内容传播和内容制造的整套做法。在这方面,由于企业的自身特性和团队媒体的血缘,对于内容生产有着独到的优势。目前,我们通过PGC和UGC每天在生产着不同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短视频及大型节目和纪录片,等等。我们每年都会在内容制造方面实现一定的突破,无论是从内容的提供商还是内容的分发渠道,都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合理化的调整。

孤友丁欣:迪斯尼经过数十年的积累打造出强大的IP,你们企业目前主打的IP有哪些?如何保持IP的生命力?

熊晓杰:除了与一些外部企业进行强IP合作外,我们也在打造自己的IP形象。在与外界合作上,我们与许多一流的品牌都有所合作,在真人秀方面,我们与《奇妙的朋友》《奔跑吧!兄弟》等进行合作;在电影方面,我们与《功夫熊猫》《爸爸去哪儿》等进行合作;在游戏方面,我们与《我的世界》和《王者荣耀》等进行合作。在这方面,我们在国内企业中做得是非常有前瞻性且投入产出比相当高的。在打造自有IP形象上,长隆已经实现了卡卡虎和熊猫三胞胎从IP塑造、影视作品上线到IP落地主题公园、主题酒店的全流程。坦率来讲,自主IP的打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以说“一将功成万骨枯”。长隆在这件事上,还是蛮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