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店没有“一分钱”额外收入

就国内的大卖场而言,门店的管理层应该没有“一分钱”的额外收入。什么叫没有“一分钱”的额外收入?大家知道,过去在卖场层级做得最强势的就是家乐福,家乐福很多店长在店面这一层能收到很多钱。例如厂方促销人员的钱、管理费,某些特殊促销的费用,甚至还包括很多地区的采购费用。因此,店长的财权太大,就难免出现问题和纠纷。

在门店拓展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出事或尽量少出事,建议门店所有供应商的结款都在总部进行,所有厂方促销人员的费用都在总部交纳。

也许有些人会问,如果总部在上海或者南京,那么在100公里之外的企业供应商到总部交款是不是太远了?实践经验证明,当总部设在上海的时候,周边城市所有的供应商到上海去交款都没有问题。

为什么宁可让供应商麻烦一点也要到总部交款?调查发现,这样做不仅仅对门店有好处,对供应商也有好处。很多门店都会存在向跟供应商索要各种费用的情况,并由此滋生出一些腐败问题,这样的事情如果总部管控得不好,就会有疏漏。

从财务的角度上讲,要实现收支两条线,所有的费用应该都由总部来操作。如果门店需要日常开支,可以采取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的数额可以设置为5000~10000元,门店每次用完之后,到总部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