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签1年合同,定3个月试用期,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

小张入职了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为期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是8000元,转正之后工资是1万元。

公司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要求小张延长试用期,小张不同意,就此发生劳动争议。小张要求公司赔偿多使用天数的赔偿金。

我们来看一下法院是怎么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公司和小张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公司和小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而且到小张离职的时候他仍没有转正,因此违反试用期的期限被定为一个月零十一天。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小张超过法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5000余元。

【解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决结果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公司试用员工的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公司应当以员工试用期满的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标准的期间来支付赔偿金,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惩罚性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只有已经履行的时间,公司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对于还没有履行的则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需要尽量避免以下几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对应的最长试用期的期限。如果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要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要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在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要超过六个月。如果是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则不能约定试用期。如果超过了相应的试用期标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

第二,试用期满之后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两次以上的试用期,则会被认定为违法约定试用期。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不要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也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试用期显然也是违法约定试用期,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相关法规政策】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