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根本来看,儒家(包括孔子、周公)在国家治理层面的设计思想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人治”,即将天下之乱寄托于君主个人的“德行”,这是行不通的。从周公时代到孔子时代,乃至孔子之后的2500年,不仅是中国,世界所有的文明,凡是依靠“人治”(即君主品德)的王朝,都动乱不已。
自大宪章到美国宪法、人权宣言、联合国宪章的近现代历史表明,必须有一部被国家、世界人民共同认可的“法典”(宪法),其宪章原则与条文(契约)体现公平、和平、秩序、自由的目标或目的(即老子的“果”),而且宪章越是广为人知、广受认同,就会发挥真正的约束作用。
老子思想本身,当然还没有、也不可能达到现代宪法的层面,但老子提出的“善者,果而已矣”是一个好种子,后人如果沿着这粒思想种子的逻辑,无论是通过归纳法还是演绎法,经过几代人的思想互动(批判与辩论),是完全有可能将“道”“果”“孔德”等概念的内涵具体化、精炼化、标准化。
可惜,中国后世思想,拐到另外的方向上,即使道家、黄老、道教三大老子后学,也没有完整、准确释读、延续老子思想的精髓。这也许是汉字文明的天命吧!
具体说明“不以取强”“果而勿强”的“四勿”: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毋得自居,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篇第23章)里的骄、是、矜、伐的意思与所指是一样的。
老子主张,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也就是说反对因为虚荣、傲慢、自大、自以为是,损害天下太平、和平安宁、人民幸福这个“果”。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在德篇第18章也出现,那一章的语境是“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不道早已”是一个生命现象之上的生命规则。本章放在“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的语境里,则更加具体化,是一个政治规则或者政权规则,与生命规则并不相悖,且可以说,同一个句子放在两个语境里,所指虽有不同,意思却完全一致。
本章所谓的“不道”,就是指“恃兵取强”,即前面举例的载沣认为的“我有兵”就可以固若金汤的幻觉。如果邦国之兵不是为“果”服务,而是为君王的骄、是、矜、伐服务,是为了掌握兵权的人的任性取强服务,那么无论你的兵有多么强大,就像大秦帝国的赫赫兵威、成吉思汗的世界帝国,也都免不了早早完蛋的结局,而且这种崩溃的速度之快,超乎掌权者的想象。这就是老子“不道早已”的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