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不是神秘主义者

很多论者认为老子是一种神秘主义直觉思维,这一章里的描述是其重要证据。如果说人感觉到有不可知、不可说却又存在的事情,尽力用语言去描述这种感受,就是神秘主义,那么大部分哲学家乃至很多科学家,就都是神秘主义者。事实并非如此。一个人认为存在尚未被认知或明白阐述的东西,与不愿将事情说明白的神秘主义不是一回事。

牛顿、爱因斯坦等大科学家,都认为在物理定律之外还有更高的推动者(上帝),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以确定的方式阐述其物理定律。不能因为他们认为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上帝,他们的定律就变成了神秘主义。这是逻辑不通的,因为定律本身并不神秘,而是明白、清晰、可表达、可验证甚至可感知。

老子的“道”,是一个客观存在,有人感知到它,有人不知道它,感知到的人也无法讲清楚它的具体状况,因为它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但是又真真切切地围绕着人。你可感觉它的上面不是光明的,但是下面又不是晦暗的;它硕大连绵地存在着,但迎面看不到头,尾随看不到背;你说它是有,却说不清它的形状;说它是实在,里面却没有实物;它带给人的感觉就是“惚恍”。惚恍这状态恐怕就是一个酒徒的状态,看什么都模模糊糊,但又看不清楚。

老子的道,并不依赖于人的感觉,无论人感觉得到或者感觉不到,道都存在。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说,老子不是唯心主义者,因为老子的道显然是超越个人感知而独立存在的。老子既不是主观唯心主义,也不是客观唯心主义,因为老子认为道是有物质形态的,并不知是“逻各斯”,或者某种确定的“绝对理念”;而道之“体”,人能够感觉存在,却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

比起将世界起源归结为水、火、四种元素(地水火风)等朴素唯物主义者,老子的道可能比毕达哥拉斯的数、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要更加复杂。老子的道虽然可以创造、有其规律、法则甚至对于玄德与善有所照顾,但离现代意义上的科学规律,还相差甚远。

老子说“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有人据以人为老子的道就是一,一就是道,关于这个问题,在《老子·德篇》第13章原文及注释里阐明,老子的道与一不可混同,因为道生一,就说明道不是一,一也不可能是道。

本章的“混而为一”,不能理解这个“一”是指道,因为一是道的“显象”,道是无,一是有,即使这个“有”也是惚恍说不清的;一是道的代表,但并不是“道”本身,而是认知“道”的途径。至于“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这种诗意的语词,也只是表达老子对于道(也包括一)之存在感的方式。

混一、惚恍让人联想到庄子的混沌、倏忽: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庄子的描述更有戏剧性,更形象地传达了老子崇尚“愚”“屯屯”的思想,但不是指本章的惚恍。本章里的惚恍,更接近庄生梦蝶的状态。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里说:可以在世界中的什么地方看到形而上主体?你说:这里的情况与眼睛和视野的情况是完全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你并没有看到眼睛。从视野中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推演出如下结论:它是被一个眼睛看到的。这不就是“视之不见,名之曰微”吗?维特根斯坦的“形而上主体”,与老子的“道”是非常接近的。

维特根斯坦接着说,的确存在着不可言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身,它们就是神秘的事项。哲学的正当方法真正说来是这样的:除可以言说的东西,即自然科学命题——因而也就是与哲学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之外,什么也不说。这段话,其实就是老子对道的最后定义:道恒无名——真正知“道”的人,都不再想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