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这个概念对于中国思想的意义,就如“相”这个概念之于佛学,是微妙而深邃的一个词。佛学的一句话“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概括了佛学“毕竟空”的内涵,老子“大象无形”(德篇依据郭店本订正为“天象无形”),也是对“道”乃至“玄德”(孔德之容)的一个精妙概括。本章的“执大象”,可以算是对老子“象论”的用处的一个总结。
本章的象,就是道篇第14章“绳绳兮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以及道篇第21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里所指的“象”,只是这一次,明确加了一个形容词,是指要执“大象”。也就是说,不是“执小象”。
小象是什么呢?就是“朴散则为器”的“器”,执器而求,就是执小象。执小象,就做不到“天下往”,最多只能是“同气相求、臭味相投”的人才会“往”,也就是一个小团伙(即一个利益集团或者粉丝好友)的“往”,而不是天下往。这不是老子道德五千言所追求的境界。
知道什么是小象,再来理解何为“执大象”就会清晰得多:大象是道,道就是无,所以大象也可以说是“无象”;但“无”并不是没有或“绝对的不存在”(即巴门尼德存在与非存在的区分),老子的无其实是一般人不能感觉或者指经验、语言、学习等不能认知的“朴”(庄子说的“混沌”),也就是易传里的“无极”(阴阳为分之前的大混沌),及先天地生、为天地母的那个“道”。
道生一的“一”,是易传里所说的“太极”,即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太极鱼图),此处的大象,就是指太极。这个大象,自然是包含了天地、万物,所以才叫“大象”。
上述解释,与大多数注释者认为“大象”就是指“道”有所不同,这里的差异并不仅仅是对“所指”理解的分歧,而是本书多次阐述的,历代注释者对于老子与《周易》的关系(包括老子思想对“易传”的影响)不太重视。
在《老子·德篇》第5章已经阐述证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老子的万物创生论,这个创生序列是《周易》本经里阴阳(二)生八卦(三),八卦生六十四卦(万物)的哲学阐述,老子将“道”放在了阴阳之前,并且在阴阳之前安放了道(易传改为“无极”),安放了“一”(即太极),但老子与易传创生论的最大差别是没有经过“四象”这个环节。
“执大象”就不是执六十四卦的384个爻象(易传里称为“小象”),也不是六十四个本卦之象(易传成为“大象”),甚至不是八个基本卦之象(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乃至不是阴、阳两个基本元素(阴爻、阳爻及两爻画),而是指阴阳已分而未散的“太极”(太极鱼眼图)。执太极之象,才是老子所说的大象,即“朴之象”。朴之象,虽然还不是“道”,但已经“几于道”,也就可以勉强地代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