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名分”是必需的——谈产业园区的资质/项目申报

在制造、工程等领域的市场招投标中,参与企业具备ISO9000资质通常是基本条件,没有此资质根本没法入围、没法“跟人家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每年有很多科研项目申报、实施,而科技企业还有创新基金项目、产业化项目等各类项目申报,如果没申报过项目,难免让人觉得实力不济。

“名分”对于园区来讲同样是非常必要的。

一、获得产业招商的“常备武器”

有没有名分、名头,做起事来其过程与结果往往相去甚远。

在产业园区招商和产业地产营销中,假若你是一个国家级产业基地,或是一个省市级园区,或是获得了国家或地方的特殊荣誉,自然可以让客户加深印象、增加好感,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一些先机。

但并非任何荣誉都能大放异彩,很多产业地产项目经常会拿自己获得过什么楼盘大奖说事,其实,这对园区物业销售或许会有一点帮助,但对产业招商没什么作用,因为这类荣誉不是产业企业所关注的焦点。

松山湖科技园于2010年底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而此间恰逢松山湖考察团赴欧洲招商。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市长听闻来者是中国国家高新区的官方代表,格外重视,当时赶巧自己不在哥市,所以专门派一名特使在政府会议厅会见松山湖代表,当地生物医药总裁也一并出席。“他们对松山湖更有兴趣了,受到接待的规格也不一样了。”松山湖招商代表团负责人感慨地说道,“首次利用国家级高新区这个‘国字号’招牌,松山湖就收获了利好,丹麦知名商业人士KurtThorsen计划投资1亿美元到松山湖发展生物、环保技术,与此同时,考察团还与哥本哈根商会和北欧医药谷联盟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园区与诺和集团(NOVO)、诺维信公司(Novozymes)、丹麦研究实验室等建立起业务联系”。

二、赢取政策鼓励与资金支持

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的园区(基地)称号,不仅获得了荣誉,通常还会享有相应的扶植政策,甚至资金支持。

例如,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或孵化器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政策扶植不只针对园区和孵化器,园区内企业也会“有福同享”。例如: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税务总局的产业鼓励政策。2010年园区国税局所辖软件企业117户,前三季度纳税额35440万元,办理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27785万元。其中,大连澳钢连技术有限公司是园区局软件企业纳税额和退税额最大企业,前三季度共办理软件企业退税26923万元,园区税务局每月及时履行退税手续,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政府对认定的园区的资金支持也是相当的“给力”。

例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为北京、上海、南京、常州、潍坊、青岛、长沙、广东和陕西等地区的首批9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授牌,以发挥广告产业园区对促进广告业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上述园区获得中央财政共计3亿元的资金支持。另悉,2013年年底,天津滨海广告产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并获拨广告产业发展资金4500万元。

三、形成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

国家和地方对各类园区资质/项目的审核和管理日趋规范,尤其是国家级园区/基地项目的认定管理,通常涉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产业基础、规划定位与经营战略、创新能力与管理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地方政策支持、资金筹措与使用、企业与人员构成、社会经济效益等系统化指标体系,每个大指标还会包含若干子指标。一个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园区,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未必能够搞定全部内容。尤其是申报具有科研背景的项目/课题,更是难上加难,甚至还面临严格的财务审计和管理评估。所以,申报和承担园区资质/项目,也是规范和提升园区经营管理的一个过程。获得名声荣誉是其外,形成发展的内核才是本。

仍以松山湖科技园为例,园区成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后,并不满足于现状,潜心向业内领先的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学习取经,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管理和招商运营等各项工作。

四、提升园区品牌力与信誉度

园区获得特定的资质、称号和承担特定项目,可以促进园区招商和物业租售工作的进展。但这只是浅层的,只有通过持续的规范化运营及不断的荣誉积累,从而形成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全面提升,并在资质、称号和荣誉的基础上,真正打造出在业界响当当的强势品牌,实现可持续经营,这才是最终目标。就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EDA泰达)自成立以来,连续15年居中国开发区综合评价榜首,TEDA泰达这个品牌堪称“千足金”。

曾经名不见经传的杭州湾上虞精细化工园,建成六年后晋升为省级的工业园、开发区,又经历七年后跃升为国家级开发区,一路走来,名分越来越大、名头越来越重,园区的运营管理与品牌力,以及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均得到了显著提升。

那么,通常有哪些资质、称号、项目可供产业园区申报呢?如表4-2所示。

表4-2  产业园可申报资质/称号项目一览(部分)

基地/园区名称

认定/批准单位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务院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工信部

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

工信部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基地

科技部

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科技部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科技部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科技部

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

商务部

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

商务部

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国家发改委

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文化部

国家级动漫园

文化部

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五部门联合认定

国家大学科技园

教育部、科技部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

国家广告产业园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农业部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

国家级旅游产业园

国家旅游局

国家级/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科技部/各省市科技厅或科委

创意产业基地/园区

各省市发改委

国家级/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教育部、科技部/省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

创业实训基地、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除以上园区资质(称号)外,各部委和省市都有很多园区公共平台项目供申报,如发改委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科技部的“国家火炬计划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省市科委/科技厅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项目”等。越是专业性的产业园,其资质往往越具价值。

当下,个别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数字经济”、政绩工程和平衡关系,放松了园区资质/项目的审批管理,不够条件的也拔苗助长,硬拉硬上,致使具有某类特定资质(称号)的园区过多过滥、鱼目混珠,这对产业、对国家、对市场群体来说,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