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四招:精力分配的思路与办法

所谓分配,有三层意思。包括:

(1)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分(东西)。

(2)安排;分派。

(3)经济学上指把生产资料分给生产单位或把消费资料分给消费者。分配的方式决定于社会制度。

借用到精力管理中,作者认为分配精力指的是根据精力在不同时间段呈现的能量差异,对应精力需求相匹配的工作,从而使得精力的运用(消耗)产出最佳效率、效力,乃至效能。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分配精力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清楚地知道自身精力在不同时段的分布状态。从生物学的角度说,人在一天当中的精力状态会呈现一定的规律。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后天的自我训练会让不同的人呈现出不同的状态,甚至迥异的情形。有的人可能会在深夜有非常旺盛的精力,有的人可能是在上午时段精力最佳等,不一而足。

所以,做好精力分配,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学会觉察并掌握自身精力的分布状态及其基本规律,是做好精力管理的重要基础。

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分别按一天、一周、一个月不同的时间周期进行感知和体认,我们的精力能量释放也会是正态分布的状况。个人唯一需要各自区分的是,自身在不同的精力水平区间所持续的时间长度。

(2)根据自身精力水平的正态分布状况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工作事项。

建议参考时间管理矩阵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工作事项(参见本书第三章《培训师的时间管理指南:要事第一、统合综效》)进行匹配。

(3)了解自己对工作的动机强度。

美国心理学家迈尔根据前人实验的结果,提出一种疲劳动机理论。该理论认为,不同的人在同一时期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人或某一个人所具有的动机强度的差异,对个体所包含与储存的潜在能量(即精力)在相关行为上进行分配的比例是不同的。(参考《士气与管理——士气心理学》,作者迦尔纳)

(4)善待自己的剩余精力。

每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都可能会有不同能量水平的剩余精力。剩余精力说也称精力过剩论,其代表人物是德国思想家席勒 (F.Scghiller) 和英国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斯宾塞 (H.SPenser) 。

虽然作者并不反对适度的消遣、娱乐活动,但是,如果将过多的精力花费在这样一类事情上,除了有可能消耗本应该分配给工作事项的精力之外,还有可能引发更多的问题。当然,作者也同样尊重“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人生”。

(5)阶段性检视精力分配与工作效能之间的关系,以便进行调整和优化。

(6)充分注意并善待精力分配实践中的“马太效应”,建立精力分配的良性循环。

所谓马太效应,来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一则寓言:“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放在精力分配这件事情上,经过足够时间的实践之后,我们会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如果我们将精力更多地分配给那些重要的事情上,慢慢地,在以后的工作中,这些重要的事情将会不断地获得更多的精力分配——对于具体某个人来说,在单位时间内的精力能量基本上是一个常量。也就是说,当我们在重要的事情上消耗了更多的精力能量之后,必然会减少在不那么重要,或者无关紧要的事情上的精力分配和消耗。

如此以往,精力分配将会进入一个正向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所以:

分配精力有讲究,正态分布自己懂;

轻重类型做区分,事情精力两相融;

动机强度有差异,精力消耗各不同;

善待剩余知马太,良性循环贯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