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在管理学界几乎人人皆知,凡是讲到激励理论,很少有不提马斯洛的。然而,就是这一极为普通的理论,仍然存在着误读现象,而且误读还不止一种。
误读之一,就是由于国情不同,文化不同,对原作进行了“适当”的剪裁加工。最明显的,就是生理需要缺失了“一半”。在马斯洛提出需要层次论的时候,生理需要包含了两大组成部分,一部分是个体生存的需要,如饮食的需要;另一部分是群体生存(类生存)的需要,即性的需要。但是,在中国的书籍介绍中,性的需要往往变得无影无踪。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剪裁,有人认为与性话题的禁忌有关。性言论禁忌在哪个国家都有,只是程度不同。但即使有禁忌,也很少限制学术性表述。我们的这种剪裁,恐怕不仅仅是性言论禁忌问题,而是“政治正确”和“导向正确”的反映而已,在改革开放以前,学术也是有禁区的。马斯洛最初传入中国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谈“性”色变几乎是正常的,但这种遗迹至今尚有存留。这种误读虽然不是大事,却对全面准确掌握原理论有妨碍。马斯洛原文中的“爱情需要”(在《动机与人格》中修正为“归属和爱情需要”)在我们这里变为“社会需要”或“交往需要”,也属于这种误读。
误读之二,就是把需要层次论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大方面。多数书籍谈到需要层次论,都把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归入物质需要,而把社会需要、尊敬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归入精神需要。仔细看马斯洛的原文,就会发现,这种两分法并不属于他的原意。在马斯洛那里,五种需要都是基本需要,而且根本不能简单地以物质和精神来归类,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不仅仅是物质欲念,而且也是精神欲念,甚至能上升到哲学和宗教水平。马斯洛明言,对于饥饿者来说,生命的定义就可能等于吃饭,天堂就是食物充足的地方,用宗教和世界观把宇宙和社会组成令人满意的和谐以及有意义的整体,也是出于安全需要。两分法的误读,恐怕来自于我们自己的思维定势,是长期以来非此即彼或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造成的。在我们的传统中,只有两极思维,缺乏多极思维,所以,会对多极概念形成不自觉的拒斥。这种误读,就有可能造成比较大的理论偏差。
误读之三,就是过分强调需要层次论的“分”而忽视其中的“合”。马斯洛特别强调,人类的需要是一个整体,划分不同的需要,正是为了从整体上看清楚人类的需要。因为科学研究如果不将对象分解为一个个的简单部分,就无法进行研究,但这种“分”必须落脚于“合”。用马斯洛的原话说:“这里所要阐述的一般观点是整体论的而不是原子论的,是功能型的而不是分类型的,是能动的而不是静态的,是动力学的而不是因果式的,是目的论的而不是简单机械论的。尽管一般都认为这些对立的因素是一系列可分的两面,但作者却并不这么认为。”7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说的都是人的基本需要,而过于强调“层次”却忽视“基本”,所造成的误读危害最大。例如,当我们以线形因果关系设计某种激励方案时,还有可能沾沾自喜地以为符合需要层次论,岂不知有可能正与需要层次论的本意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