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自主传播势能

IP的本意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是影视、游戏、动漫等娱乐领域的语汇。一旦娱乐形象为公众熟知,就可以开发系列衍生产品。

衍生产品在娱乐领域的占比非常高,比如,米老鼠的动漫形象深入人心,就可以围绕米老鼠进行衍生产品开发,如米老鼠玩具。这个过程,称为IP授权。

IP授权是扩大IP商业生命,也是通过IP授权扩大IP影响力的过程。

互联网创造众多新平台,在平台上崛起一批娱乐化的红人,如微博的大V,秒拍的Papi酱,A站、B站的Up主,蘑菇街红人、nice时尚达人等。这些红人吸引流量,可以衍生商业。这是IP外延的第一次延伸,从娱乐IP进入互联网IP。

IP外延的第二次延伸,是IP的泛化,一切在互联网上可以自主传播的人格化标签,都可以是称作IP。IP可以是企业老板,如小米的雷军;IP可以是品牌,如江小白;IP可以是产品,如小茗同学。IP外延的第二次延伸,出现了泛IP化,一切有影响力的东西,都称之为IP。

自主传播势能

吴声对超级IP的定义是:有内容力和自流量的魅力人格。

我对IP的定义是:互联网自主传播势能。这里特别强调自主传播,就是要区别于传统的被动传播、付费传播。

自流量、自主传播,这是IP的重要特征。判断IP的核心价值就是有没有传播势能。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传播特点决定的,即自传播。

传统传播是短链条传播,传播模式是:传播→接受。

短链条的传播引爆,一定要有足够大的传播量和传播周期,当然还要有足够好的传播内容。

互联网上,每个人都是传播的接受者,也是再传播的发起者,这让长链条传播成为可能。传播模式可以是:传播→接受→再传播→接受→再传播……

能够长链条再传播的,我称之为自主传播势能。超级IP,并非传统传播那样的持续大投入,而是开启了长链条传播。

长链条传播,达到一定的传播量或传播密度,就会成为公众人物,称之为IP。

IP的商业逻辑

IP的逻辑,可以用流程表示:平台→内容→人格化→引爆→IP→流量→商业。

平台的崛起,一般伴随着超级IP的崛起。平台需要IP的助推,IP需要平台,早期实际上是相互引流。IP的崛起通常依赖小众发酵,而平台同样如此。

IP引爆前,内容成就IP。IP引爆后,IP传播内容。持续的内容生产能力,是对IP的考验。没有好的内容,就无法成就IP。所以,IP一定要有内容力。内容的持续生产,是对IP的极大考验。

IP类型很多,可以是人,可以是品牌,可以是产品,但一定是人格化的,这是IP源自娱乐业的基因,也是互联网传播的基因。

人人是自媒体,但不可能人人都进入传播的“头部”。任何时候,社会的注意力都会向头部集中,所以,传播达到某个临界点,或者传播触动了社会共鸣,就会突然引爆。

比如,吴晓波在传统时代都是公众人物,做新媒体后仍然是公众人物,但影响力只限于业界,真正成为大众公众人物,则是因为一篇《到日本买个马桶盖》这样的文章触动了公众情绪。

一旦成为IP,就有了固定的流量。甚至原来传播量低的原创内容,也会有新流量,就如莫言得了诺贝尔奖,原来不受关注的众多小说一律受追捧。

只要有足够的流量,就可以商业化。特别是媒体属性的IP,IP化过程本身有投入,只有通过商业化回收。

如果是产品属性的IP,本身就为产品带来流量,完成了商业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