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谈判常用的方法

直接否定:对于一些明显与事实不符的简单错误,可以直接否定。

间接否定。用产品的正确演示和描述,间接证明顾客所述是错误的。

转换成问题发问。用问题来复述,“您为什么会这样认为?”“你是如何判定一定会这样?”

展示优越的利益。每一次的问题,都是再给你一次展示优势的机会,不要客气,再来一次。

演示、演示、再演示。

试用,再次强调试用(试吃)在辨别产品基本属性(颜色、味道、香气、功能、特征等上面是语言不可代替的。

第三方证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各种证据,随时展示出来。

综合使用各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