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的“履”也即中国古人所谓的“礼”。作为集中国早期社会礼之大成的“周礼”,以及“周礼”的核心内容。
(2)周礼的式微以及孔子的“复礼”活动。
(3)《荀子》的礼的理论以及《礼记》的礼的思想。礼的“合题”在汉的出现。
(4)以“祭”为突破口的对礼的形式本身的考查。对于中国古人来说,礼并非一种纯粹的“仪”,而是寓“义”于“仪”的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在这种形式里,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二者实现了其有机的统一。
(5)礼不仅是人的个体行为的普遍形式,亦是人的社会活动的普遍形式。礼使中国古人的政治方式不再是一种异己于人的东西,而成为既有一定外在的社会规定又与个人的内在的情感表达密切相连的审美形式。为孔子的“正名”说“正名。”
(6)故中国的“礼治”思想最终是通向“人文主义”的。作为人的“自由形式”的“文”的哲学考查。“人文主义”在现时代的重要的意义。
(7)“文明”源于“情深”。从外作之“礼”的考查深入到中出之“乐”的考查,礼之文的形式最终还原为乐的“情感逻辑”。
(8)“礼治”之于“法治”的优越。礼治最终走向人的“行为自律。”
(9)对礼的“本质还原”使孔子从“礼”走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