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对重新发动运动持怀疑态度的人本身并无恶意。我认为这番话已足以打消他们的疑虑。这时卡查理亚先生的毅力初现峥嵘,引人注目。他总在关键时刻用寥寥数语将自己慎思所得之主张公之于众,而后无畏艰险一以贯之。无论何时,我都未见过他对运动的最终结局有丝毫动摇或怀疑。后来尤瑟夫·米安不愿再蹚非暴力抵抗运动这趟浑水,大家就一致拥戴卡查理亚出任主席一职。自此他坚定不移地忠于职守,直至生命最后一息。在这个岗位上,他毫无畏惧地承受令他人都退避三舍的种种困难。随着斗争进一步发展,对一些人来说,入狱反而成了能让他们好好歇一下的美差。留在外面继续抗争的人真是举步维艰,不仅要留心一切动态,还要做好各种安排,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P.295)
后来卡查理亚还遭欧洲债权人设计陷害。在生意场上,很多印度商人极为依赖欧洲公司,前者往往仅凭个人信誉能以赊账方式从后者买进价值百万卢比的货物。能得欧洲人如此信任,这也充分证明了印度商人的诚信。同样,卡查理亚也欠了不少欧洲公司的巨额货款。在政府明里暗里怂恿之下,这些公司要他立刻结清货款。他们暗示卡查理亚,如果他退出非暴力抵抗运动,就可以暂缓偿还货款。如果他不退出,说不好哪天就被政府抓起来;他们可不想自己的钱打了水漂,只能让他马上用现金偿还货款。卡查理亚不为所动,正色告知对方,参加印侨斗争纯属个人私事,与商业无关。在他看来,这场斗争关乎自己的信仰,关乎侨团名誉及个人自尊。他衷心感谢债权人过往对他的支持,但他们若以此,甚至以生意对他相挟,他绝不接受。他请债权人放宽心,他只要活着,就一定会分毫不差地付清货款。就算自己万一真出了什么事,(P.296)他们还可任意处置他的存货及别人欠他的账面款项。所以他希望债权人能一如既往继续信任自己。卡查理亚的这番话在情在理,他坚定的决心本也该博得债权人更多的信任,可是这次他们丝毫不为所动。我们可以唤醒一个真在沉睡的人,但要叫动一个假寐之人,难于登天。那些欧洲商人其实就是借题发挥,他们的贷款明明毫无风险,拿这个说事只是为了向卡查理亚变相施压。
1909年1月22日,我在自己的事务所召集这些债权人开会。我明确指出,他们对卡查理亚施加的压力纯属政治高压,有失商人身份。他们被我的话激得怒火中烧。我把卡查理亚先生的资产负债表拿给他们看,证明他们没有任何亏损。但如果他们仍想把生意交给别人来做的话,卡查理亚愿意把货物和账面款项转给新的买家。如果他们觉得这么做不好,也可以按原价拿回卡查理亚店中的存货,不足部分将由偿还账面款项的方式补齐。读者们可以看到,(P.297)这样的安排一点儿也没让那些欧洲商人吃亏。之前我有些客户被债权人追得走投无路,我就是这样帮他们解决问题的。可是今次的这些商人要的并不是公道。他们就想要卡查理亚屈从退缩。卡查理亚坚决不从,他们就对他提出破产诉讼。尽管卡查理亚的资产明显大于他的负债,但法院还是判他资不抵债,宣布破产。
法院的判决非但没有玷污卡查理亚的名声,反而为他带来了无上的荣耀。他在侨团的声望更高,大家纷纷赞许他的坚毅和勇气。不过,像卡查理亚这样的英雄气概真是难能可贵。一般人是看不开的,他们不懂得如何以破产为荣,而非引以为耻,但卡查理亚一下子就想通了。很多商人就是因为害怕被宣布破产才屈从于“黑色法案”。卡查理亚要真想避开破产,也不是没有办法,他也用不着脱离运动,——这点他想都不会想,——他完全可以向各位印度好友借钱,而他们肯定也乐于助他渡过难关。但他觉得这样保住自己的生意不妥,因为自己说不好哪天就和其他非暴力抵抗者一道被捕入狱,(P.298)所以他不能向战友借钱还给自己的欧洲债主。他也有一些出卖运动的朋友能帮得上忙,有一两个还真的提出要帮他来着,但接受这样的帮助就等于承认这些人屈服于邪恶的“黑色法案”不失为明智之举。所以他决定拒不接受对方提出的资助。
从另一方面而言,我们认为如果卡查理亚接受自己破产的宣判,这也能对其他人起到保护作用,因为在绝大多数破产案里,债权人都会有所损失。要能收回一半的钱就够他偷着乐了,要能收回七成半的钱就等于一点也不亏本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南非的大商人一般赚的都不是蝇头小利,而是高达两成半的利润,所以收回七成半就等于收回了全部货款。但是债权人很少能从破产人的资产得到全额赔偿,因此他们并不想把自己的债务人逼到破产这一步。所以,法院一宣判卡查理亚破产,那些欧洲商人很可能就不敢再要挟其他欠钱的非暴力抵抗商人。而事实确实如此。那些欧洲人原想逼着卡查理亚放弃抗争,或全额偿还货款,(P.299)结果却鸡飞蛋打,偷鸡不着反蚀把米。如此一位品格高尚的印度商人欣然接受破产,这一首例让他们瞠目结舌,再也不敢兴风作浪了。在接下来的一年间,卡查理亚把存货卖掉,全额结清所欠货款。据我所知,债权人能从已被宣布破产的债务人处获得全额赔偿,在南非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如此一来,尽管运动仍在继续,卡查理亚也深受欧洲商人尊重,就算他是运动领袖,他们也愿意赊货给他,欠多少货款都行。但是卡查理亚也在运动中逐渐成熟,渐渐领会了运动的真谛。当时谁也不知道斗争还会持续多久,所以在卡查理亚先生被判破产后,我们决定让他在斗争结束之前不做大宗交易,只做些足以糊口的小买卖。那些欧洲商人对他再好,也是于事无补了。
毋庸赘述,卡查理亚先生是在开完前面提到的委员会之后才出的这些事,我只是写到他,(P.300)就顺道提起他破产的前因后果。按时间顺序来说,我们恢复抗争(1908年9月10日)有一段日子后,卡查理亚才出任主席一职,之后再过了五个月才出了他破产一事。
不过,现在还是让我们回到开委员会的时候。会议结束后,我给史沫兹将军修书一封,信中指责他的新措施实为背信弃义之举,并提请他注意自己曾在双方达成和解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于里士满市(Richmond)发表过的一次讲话。当时他的原话是:“印度人的第二个要求是,如果此法不废,他们就不会登记。……我亦已答复道,国内一日尚有亚裔人员未完成登记,此法就一日不废。……在全体印度人完成登记之前,此法断不可废。”对让自己难堪的质疑,政客素来避而不答,就算有所回应,也是闪烁其词。史沫兹将军更是精于此道。任你给他修书万封,任你在公开演讲如何质疑,他要不想回应,谁也奈何不了他。依礼而言,君子受人书信自当答复,但史沫兹将军才不理这套规矩,所以我的多封去函全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于是我就去见了居间调停人阿尔伯特·卡特怀特先生。(P.301)他也对将军之举深感震惊。他惊叹道:“说真的,我一点儿也搞不懂这个人。我明明记得他承诺过要废除《亚裔人员法案》啊。我会尽力斡旋,不过您也知道,史沫兹将军一旦决意做什么事,那是谁也劝不动的。他也不会理会报上怎么报道。所以恐怕我也帮不上你们什么忙。”我也去见了霍斯肯先生,他也给史沫兹将军去了一封信,但也只收到一封差强人意的回信。我还在《印度舆论》发表了一系列题为“违规之举”的文章,但对这位令人敬畏的将军大人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对只讲理性的哲学家或冷酷无情之人,纵使冠之以恶名,也是徒劳。这种人只会自行其道。我不知应称史沫兹将军为理性的哲学家,还是该骂他冷酷无情,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态度背后自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我记得当时自己无论与他通信,还是在报上批判他,都觉得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过,那时还是斗争的早期阶段,持续八年之久的运动才刚进入第二年,后来在整个运动期间我曾多次与他会面。从自己与他多次会谈中,我时时觉得或许南非纷传史沫兹将军为人狡诈的说法略失公允。不论如何,有两点是我可以确定的:其一,史沫兹将军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原则性,(P.302)也并非毫无道德可言。其二,他在政治上会使诈,有时甚至会颠倒是非。(P.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