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混沌之心光明起来

我们这一讲本来是讲“明明德”,为什么要讲一大通精神的体、相、用呢?因为“明明德”这三个字,是非常准确地体现了体、相、用在我们精神中的实际情况。我们的精神之体,在这里就是用“德”来表达的。这个“德”跟我们平常说的道德,说谁有德、无德、缺德的概念还不太一样。它跟善恶没有关系,它是能够产生善、产生恶的这么一个精神源头。

“明明德”的第一个“明”是一个动词,它是体现在“用”上面。精神之用,就体现在第一个“明”上面。我们要去“明”,就是我们的精神有这样一个作用;第二个“明”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我们德性当中光明正大的一面,它表现出来的就是我们精神的光明之“相”。其实,在人的精神当中,我们经常观察自己的念头就会发现,除了可以堂堂皇皇地拿给大家看的这些东西以外,还有很多不那么堂皇、甚至是阴暗的内容没法拿出来给大家。这些阴暗的内容也是精神之相啊!那么,“明德”之明,就表明了这是我们精神中的正念,是堂皇光明的精神之相。这是我们一定要呈现出来的,不仅要呈现出来,还要推己及人,让所有人精神中的光明之相都呈现出来。

我们之所以能够有选择地呈现出精神中光明的这一面,而把精神中不光明的、阴暗的、灰色的一面有意识地排除掉,就是因为我们的精神有一种非常好的作用,这就是“明”的作用。我们的精神修养,就是用第一个“明”来认识、来发挥第二个“明”,这样就把我们本来混沌一派的德性,变成一个具有纯粹光明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