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今解 法家与现代企业管理

古代商人的“祖师爷”白圭,公元1007年宋真宗追封其为“商圣”。

在同海内外企业家交流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法家应用于工商管理的案例特别多。最突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公司一断于法;二是行自用之道。

近年来,随着“国学热”的兴起,有人在国学与工商企业管理之间硬是搞起了“拉郎配”。有关商业之道的书籍一本接一本地炮制了出来,五花八门的国学管理培训班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一家著名学府开了东方管理学的课程。据报道,这种东方管理学以继承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为主,融《周易》、道家、释家、儒家、法家、墨家、兵家等有关管理思想和方法于一炉,由于有“东方”这个大招牌,还加上了伊斯兰管理思想——何其神也!

一看这些作者们、老师们、教授们的简历,几乎连开公司的经历都没有,却摇身一变都成了企业管理专家,理直气壮地到处去讲演。

这里我们要清楚,没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人不可妄言管理,更不可将自己包装成专家。这方面,孔子八世孙孔谦值得我们学习。

孔谦,字子顺。生于大争之世战国末年,曾相魏九个月,在魏国进行过法家式的改革,“改嬖宠之官以事贤才,夺无任之禄以赐有功”(《孔丛子·陈士义第十五》)。同所有法家改革一样,由于极大地损害了贵族的利益,孔谦遭到这些人的攻击,不久告病归家。

有“孔氏家学学案”之称的《孔丛子》中曾记载:魏国人枚产向子顺问以致富之术,子顺回答,我是一个贫穷的人,您问我致富之术,即使我有这种致富之术也是不可用的啊。他举例说,一个人说自己能长生不老,有位修道之士想去学,可等访到了那人住处,其人已经死了,这位修道之士后悔莫及。修道之士想学的是不死之术,自称有此术的人已经死了,还后悔什么呢?于是子顺对枚产说,你向处在贫困中的我学习致富之术,不是正如那个修道之士学习不死之法吗?《孔丛子·陈士义第十五》记子顺言曰:“吾贫,而子问以富术,纵有其术,是不可用之术也。昔人有言能得长生者,道士闻而欲学之,比往,言者死矣,道士高蹈而恨。夫所欲学,学不死也,其人已死而犹恨之,是不知所以为学也。今子欲求殖货而问术于我,我且自贫,安能教子以富乎?子之此问,有似道士之学不死者也。”

想一想,今天有多少企业家成了枚产式人物!又有多少学人有子顺那样的谦恭美德?

据《史记·货殖列传》,白圭有云:“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白圭提及的孙吴指孙武和吴起,属兵家;商鞅、伊尹、吕尚皆法家人物。老子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法家可以代表治国的“正”,而兵家可以代表用兵的“奇”,在商业管理中,二者当互济为用。

由于兵家,特别是著名的《孙子兵法》一书已经受到国内外企业家的广泛推崇,不劳赘述。这里我们主要谈谈法家与工商管理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没有管理大公司的实际经验,下面的事例全部来自企业家自己的陈述;在同海内外企业家交流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法家应用于工商管理的案例特别多。最突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公司一断于法;二是行自用之道。

所谓一断于法,就是公司要有明确详尽的规章制度,赏罚分明,不徇私情。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说明:

浙江一位服装行业的企业家,十几年前起步时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一家人起早贪黑地干,后来姐弟、侄子、外甥等很多亲戚也加入进来。这种家族企业开始时运行得很好,可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问题就来了。开始时,自家侄子全面负责营销,用这位企业家的话说:“够放心的了。”没想到,侄子打开市场后,很快独立办起了一家服装企业,反正销路已经打开,卖东西自己赚钱就是。那位企业家叔叔就惨了,他的企业因此受到很大损失。

武汉一位小有成就的企业家花大量时间研究学问,笔者对此感到奇怪。有一次我问他:“老兄,你有好几个企业,还总在外面开会,那么,企业如何管理?”他当时回答:“用法家啊!一切规章制度都制定下来,按部就班地执行,所以我才可以做到无为而治。”

企业不是家庭。如果没有赏罚分明的制度,不仅企业做不好,最终还会伤害亲情。

所谓自用之道,就是让员工看到自己的利益之所在,使之努力工作,而不只是在上级的督促下工作。

在上海一位台商资助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他特意找到我谈他的企业管理自用之道。他说法家的人情论伟大,人皆趋利避害,利用人性的这个基本特点管理企业才行,其他性善论、性恶论都不行。这位台商治理企业,让每个员工都感觉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而不是为老总卖命。这样的“大私”成就了员工为企业兴旺做贡献的“大公”!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法家用于企业管理,不是说道家和其他各家就与之无关,而是说不能将国学与企业管理胡乱扯在一起,甚至云山雾罩、故弄玄虚——这是我们今天必须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