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工商局的处罚

2012年2月21日,江苏盐城东台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一家千家惠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金龙鱼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未标示橄榄油的添加量。该产品名称为“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其标签上有“橄榄”二字,配有橄榄图形,标签侧面标示“配料:菜籽油、大豆油、橄榄油”等内容,吊牌上写明:“金龙鱼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添加了来自意大利的100%特级初榨橄榄油,洋溢着淡淡的橄榄果清香。除富含多种维生素、单不饱和脂肪酸等健康物质外,其橄榄原生精华含有多本酚等天然抗氧化成分,满足自然健康的高品质生活追求。”

东台工商局认定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于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添加某种有价值、有特性配料而未标示添加量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该产品的经销商做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836.9元和罚款57163.1元,合计罚没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局的处罚逻辑是,你卖的是红烧牛肉面(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就该标出到底含了几克几厘的牛肉。

经销商不服,只是牛肉风味(橄榄原香),风味这种东西,既不可能、也不需要标出多少的含量。

工商局称,可你这牛肉(橄榄)画得也忒大忒显眼,还多处用文字强调了的,就得标出含量是多少,否则就是误导。

在随后的行政复议和法院上诉中,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台市人民法院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做出判决,维持该处罚决定。

这份处罚决定在小包装油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

食用油本是一种同质化很高的产品。但是,如果将两种、三种乃至更多种食用油调和在一块时,就能变化出无数种的调和油产品出来。这就意味着可以有无数种产品概念,形成差异化的诉求,尽量避免价格竞争。比如,我家卖1:1:1调和油,你家卖坚果调和油,而他家卖谷物调和油,各自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不必互相死掐。所以,调和油品类极大地拓展了食用油行业的营销空间。

一直以来,市场上的调和油产品,都只在瓶身包装上标注原料成分,但不标注各成分所占比例,因此叫同样名字的产品,其实际配方可能相差巨大。比如花生油含量是1%或15%的调和油,都可以叫作花生香型调和油。如果未标示花生油的添加量,消费者是无法从产品标签上就看出其差别的。这些随意勾兑、标识混乱、名称繁杂的标签问题,让调和油产品成为被投诉的重灾区。而这一次,并非打假人的投诉,而是工商局的处罚再加上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这让其他类似的诉讼有了很重分量的参考依据。

有了这份判决结果,职业打假人如获至宝、奔走相告。一时间,全国各地风起云涌,诉讼不断,一般都是采购了几千元的调和油,再要求10倍赔偿。

据不完全统计,在东台工商局处罚案之后,至少出现8起因调和油原料成分标识引发的投诉案件,涉及多个知名品牌,企业无一例外全部败诉,共计被罚没、赔偿消费者金额56万元。

2014年,龙×花生浓香食用油因包装强调“花生浓香”但未在配料表中标注花生油添加量,涉事经销商被处以24万元罚款。

2015年5月,多×橄榄葵花油以较大的字体标示“橄榄葵花油”,但未注明橄榄油含量比例,被法院判决违法且构成欺诈。

2016年9月,长××橄榄玉米调和油强调其橄榄油为西班牙特级初榨,但未标志配料含量,被法院判决违法且构成欺诈,需10倍赔偿消费者……

为了避免诉讼风险,让消费者明白消费,一些企业选择了公开调和油产品的配方。

中储粮旗下的金鼎,于2012年8月公布了新推出的食用调和油配方,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橄榄油、茶叶籽油八种食用油,配比分别为47.5%、41.4%、6.0%、2.5%、1.0%、0.4%、0.6%、0.6%。不过,金鼎是调和油市场的新来者,市场影响力有限,并未掀起多大的行业波澜。

而鲁花加入公布配方的阵营,影响力就不一样了。鲁花是仅次于金龙鱼、福临门的第三大食用油品牌,渠道覆盖全国市场。2014年底,鲁花集团大力向市场传播其菜籽调和油、大豆调和油和玉米调和油等三款产品公布配方比的消息。以玉米调和油为例,其产品配方为玉米油56%,葵花仁油36%、花生油6%,芝麻香油2%。其打着“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大旗公布产品配方的举动,在行业与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反响。

值得注意的是,鲁花原本有一款坚果调和油,原本在市场上卖得很好,不过也因未标坚果油含量,而深受消费者投诉的困扰。坚果油的成本太高,没法做到高含量,为此鲁花果断将市场已达十数亿规模的坚果调和油产品退市。鲁花此后推出的调和油,都是以含量最大的油种进行冠名,如玉米调和油中的玉米油含量在56%,排在各原料中的第一位。鲁花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来影响调和油国家标准的制定,推动国家标准出台如下规定:调和油只能用含量最大的那个油种来进行冠名,调和油应当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而金龙鱼则对标签内容进行了修正,以尽可能地避免诉讼风险。比如,将“香”一律改成“香型”,如“橄榄原香调和油”改成了“橄榄原香型调和油”,以强调“橄榄”仅仅是对产品物理属性的客观描述。另外,还将“橄榄”的图案和文字适当缩小甚至去掉,并修改相关文案,以避免被认为是“对某种配料的特别强调”而需要“标明含量”。

还有的企业,在应对调和油标签诉讼时辩称:“根据食品油行业现状,我国尚没有强制性的食用调和油的国家标准,现在尚无法律明确规定要标注食用调和油配料的添加量或含量。”不公开调和油的配方比例,是“符合油品行业公认的通行做法。”

于是,问题最后集中到了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的制定上。调和油市场乱象丛生,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滞后有很大的关系。

目前,食用调和油使用的是1998年出台的行业标准(SB/T10292-1998),该标准的一些内容已经过时或不具操作可行性。比如,标准中规定调和油有三个产品质量等级,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而事实上,市场早已不再这样分类。也就是说,这个行业标准早已不适用了。

自从2003年实施葵花籽油、玉米油等五项新的食用油国家标准之后,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制定就开始提上日程。2005年,国家粮食局下属的全国粮油标准技术委员会开始编制调和油国家标准。2008年完成讨论稿,并于2012年8月获得审定通过。万事俱备,最后就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了。一些中国粮油学会权威人士预计在2013年上半年就能出台。

然而在2013年,我国食品行业的行政监管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3月17日,国家卫生部摘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22。这一年,《食品安全法》被重新修订,国家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调和油国标的制定工作被转到国家卫计委。国家卫计委下属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合并《食用植物油》和《食用植物调和油》两项标准,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标签标识的规定》:

4.1 标签标识为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得掺有其他油脂。

4.2 由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而成的食用植物油,其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 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

4.4 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当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不过,关于调和油国标何时出台,再无明确官方消息。

调和油国标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原因在于,关于标准的具体条款,行业内根本就达不成共识。是否要标注成分比例,以及如何冠名,各家食用油企业观点大相径庭。

行业内基本形成两大阵营。一方是以金龙鱼为代表的以调和油为产品主线的厂家。另一方是以鲁花为代表的以纯油为产品主线的厂家。后者希望将调和油的配方进行彻底公布,不仅要公布所强调配料的含量,其他所有配料也都要公布。而且,调和油必须以含量最大的油种进行冠名。但是,在前者看来,在整个食品饮料行业就没有哪个品类会被要求公布产品配方的。一是涉及商业秘密,可口可乐坚守了百年的神秘配方,在进入中国市场时虽然也不得不公布配料,但并没有公布每种配料的占比。二来不具有可操作性,再以红烧牛肉面为例,你可以要求公布牛肉的含量,但你不可能做到把葱花的含量都标出来吧?调和油中的一些小油种,比如用于调味的芝麻油,用量很少,实际灌装时很难把控精确含量。而在产品命名上,难道因为面多牛肉少,就该把产品叫做“面红烧牛肉”?

当然,即便调和油国标出台,也不会对1:1:1产生太大的影响,因为1:1:1调和油并未以哪个油种冠名。但是金龙鱼的调和油系列产品是个庞大的家族,还有很多其他调和油产品会受到国标的冲击。作为金龙鱼安身立命之本,调和油国家标准是金龙鱼不能退让的底线。

益海嘉里认为,许多食用油的脂肪酸配比是很接近的,因此调和油的油种配方检测是业内公认的难题,正所谓“油掺油,神仙愁”,但各种脂肪酸占比是准确进行定量的检测的。也就是说,一桶油,虽然测不出是葵花籽油还是玉米油,却容易测出它的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是多少。食用油对人体的价值主要就是提供脂肪酸,因此要求各企业将产品所含脂肪酸的比例标示出来,更为合理。不过,这一建议显然对宣传1:1:1脂肪酸平衡的金龙鱼调和油产品更有利,故遭到其他企业的反对。

之前,益海嘉里已经因为对国家标准制定的参与度不够而屡吃大亏,比如“浸出”工艺被国标强制要求标识在食用油产品的标签上。再比如,2007年出台的《营养强化维生素A食用油》(GB/T 21123-2007),该标准的9.2条《包装物和包装材料》规定:“包装材料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的不透明材料。”以此标准执行的话,金龙鱼旗下所有强化维生素A食用油产品都是不合格的,因为它们采用的都是抗紫外线收缩膜透明包装。所幸这个国家标准只是推荐性的,并未强制企业必须执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强化维生素A食用油生产商,益海嘉里居然事先对这一标准的出台毫不知情,更不要说参与制定。而生产和销售福临门强化维A食用油产品的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和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赫然列名于标准起草单位之中。福临门的强化维A食用油当时还在用不透明的PE材料做包装。

很明显,各方对调和油的意见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而在分歧背后是巨大的利益之争,这是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难以出台的根本原因。

卫计委官员曾表示,国标制订是相互妥协的过程,底线是保证安全。仍在审评中的食用植物油国标,若要求企业公布配方比例,或许不排除以脂肪酸含量为准,但一切都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