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翰林学士和使职

(1)翰林学士

翰林学士一职,在唐代政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唐代后期,翰林学士对于政治决策有着极大影响。翰林学士实际属于使职性质,其与另外使职(包括宦官所任使职)的配合,实际就是汉代中外朝体制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再现和延续。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继承性及其规律性。

学士一职,在南北朝时属于皇帝的文学侍从,如南朝梁的文德殿学士,北齐的文林馆学士。到唐初,学士本为中央政府的顾问官员,如高祖时赞襄太原起兵的温大雅,太宗登基前在秦王府文学馆设置的十八学士。弘文馆即为当时的学士机构之一。另外,太宗时常请一些文人进入禁中参与政务,即所谓“精选天下文儒之士”,“听朝之暇,引入内殿,讲论经义,商略政事,或至夜分乃罢”387。有时也令这些文士侍从草拟制敕。“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388高宗时,正式设立北门学士,均以本官在北门候旨,以备顾问,主要职责是撰著图籍,兼为皇帝草拟制诏。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389。刘祎之等作为北门学士,撰著有《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等,可见其职掌仍是文学与政务兼而有之,且从其撰著的内容来看,既不是纯文学,也不是纯政务,而是二者兼备。

但是,翰林学士和其他学士不同。弘文馆学士、集贤院学士等皆有所属,以撰著、整理图籍为主,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②。到盛唐以后,翰林学士逐渐分割了宰相之权。《新唐书》把学士置于相职之后,不是没有道理的。

翰林学士的设置始于玄宗。“元宗以四隩大同,万枢委积,诏敕文诰,悉由中书。或虑当剧而不周,务速而时滞,宜有编掌,列于宫中,承遵迩言,以通密命。由是始选朝官有词艺学识者,入居翰林,供奉敕旨。”390起初称为翰林待诏,后改为翰林供奉。“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以备顾问。”391此时的翰林待诏,虽已开始分领制诏之权,但尚无正规建制。“虽有密近之殊,亦未定名,制诏书敕,犹或分在集贤。时中书舍人张九龄、中书侍郎徐安贞等,迭居其职,皆被恩遇。”到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始正式建立翰林学士院。“始以翰林供奉,改称学士。由是别建学士院,俾掌内制,于是太常少卿张垍*(读音jì)、起居舍人刘光谦等首居之。而集贤所掌,于是罢息。”①

在翰林院的设置上,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翰林院地点的近侍性质,二是工作方式的非程序性质。翰林院设置后,始终位于皇帝所在近旁。驾在太极宫,翰林院则在明福门(即显福门,避中宗讳)内;驾在大明宫,翰林院则在左银台门内紧挨麟德殿旁(其遗址已经发掘);驾在兴庆宫,翰林院则在紧靠花萼相辉楼和勤政务本楼的金明门内;驾在东都或华清宫以及其他离宫,则均有翰林待诏之所。显然,翰林院的位置,比中书内省、门下内省等都要接近皇帝,而与宦官内侍所处的位置相仿。这种位置所在,说明了翰林院的权力来源及其能够成为中枢密要的奥秘。宣宗时令狐綯为翰林学士,夜半召对于含春亭,归院时赐以皇帝专用的金莲炬,致使翰林院门吏以为皇帝驾至,就充分显示出翰林院的近密性质。在工作方式上,翰林院显然不同于中书门下,其设置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或虑当剧而不周,务速而时滞”的问题,即正规机构的程式文牍以及办事程序造成的死板性。所以翰林院不受常规章法的限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任意性。如德宗时的陆贽,任翰林学士时从难奉天,挥洒自如,日草数百诏,若不经思虑,成于须臾。这在按常规办事、程序繁复的中书省,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而同一个陆贽,当上宰相却反而缩手缩脚,处处被掣肘,可资证明翰林院在工作程序上的不同。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将翰林学士归入使职。

从唐玄宗正式设立翰林学士后,翰林院就开始逐步取代中书省的职权,负责草拟表疏批答,检视王言,备皇帝顾问。安史之乱后,天下用兵,诏旨皆从中出,翰林学士的权力开始加大。贞元以后,翰林学士被人称之为“内相”,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宰相职权。内相之称,似乎是从陆贽任翰林学士开始。“虽有宰臣,而谋猷参决,多出于贽,故当时目为内相。”392而其后则不止见于一处。如韦绶“德宗朝为翰林学士。贞元之政,多参决于内署。绶所议论,常合中道。”393到宪宗以后,翰林学士俨然成了宰相以外而且比宰相更为重要的另一套决策班子。宪宗即位,从翰林学士中择年深德重一人为承旨学士,“所以独承密命故也”②。正如当时有人评论的那样:“大凡大诰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专受专对,他人无得而参。”394白居易曾有《渭村退居寄礼部崔侍郎翰林钱舍人诗一百韵》,描写翰林之状称:“晓从朝兴庆,春陪宴柏梁。……分庭皆命妇,对院即储皇。贵主冠浮动,亲王辔闹装。金钿相照耀,朱紫间荧煌。球簇桃花骑,歌巡竹叶觞。洼银中贵带,昂黛内人妆。赐禊东城下,颁酺曲水旁。尊罍*(读音léi)分圣酒,妓乐借仙倡。”南宋洪迈读此感叹道:“学士独称内相,至于与命妇分庭,见贵主冠服、内人黛妆,假仙倡以佐酒,他司无比也。”395

随着翰林院的设置,中书省的草拟诏命权力被大为削弱。此后,皇帝的诏令被分为内制和外制。翰林学士所撰诏令,直接从禁中发出,称为内制,用白麻制作;中书省或他官知制诰所撰诏令,从中书门下正式发出,称为外制,用黄麻制作。外制经过门下省,由符宝郎用天子印玺,才能成为正式制敕,但多为一般诏书。内制不经中书门下,而且起初不用皇帝印玺,只是墨敕,但多为重要诏书。初唐时,墨敕为士人所轻,特别是中宗时的墨敕,更为世人所不齿。但到玄宗以后,随着翰林院的制诏权力加强,墨敕越来越重要。从元和年间起,翰林院开始正式置印玺,称“书诏印”。翰林院的制诏权逐渐正规化,与中书省也有了较为明确的分工。

但是,正如汉代以来的中外朝变化一样,随着翰林院的正规化,其制诏权力也在逐渐下降,翰林制诏中的例行公文、官样文章越来越多。“元和初,学士院别置书诏印。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大诛讨、拜免三公将相,曰制,百官班于宣政殿而听之。赐与、征召、宣索处分之诏,慰抚军旅之书,祠飨道释之文,陵寝荐献之表,答奏疏,赐军号,皆学士院主之。馀则中书舍人主之。”396显然,元和后的翰林院所草制诏,回归到了唐初中书省的路子。

在机构设置上,唐代的翰林学士无品秩官属。所谓翰林学士院,只是学士的办公之处,员额亦无限制。“自后(指开元二十六年后),给事中张淑、中书舍人张渐、窦华等相继而入焉。其后有韩雄、阎伯玙*(读音yú)、孟匡朝、陈兼、蒋镇、李白等。旧在翰林中,但假其名,而无所职。至德已后,军国务殷,其入直者,并以文词,共掌诏敕,自此翰林院始有学士之名。其后又置东翰林院于金銮殿之西,随上所在,而选取其便稳。大抵召入者一二人,或三四人,或五六人,出于所命,盖不定数。亦有以鸿儒硕学,经术优长,访问质疑,为人主之所礼者,颇列其中。”397

到元和年间,学士一般不超过六员。学士的人选不拘官职品位和资历,但求文思才干。为官者自三品的六部尚书至九品的校书郎皆可与选,入选最多的是郎官、补阙、拾遗、记注官,亦有个别白身。后来则入院要考试,其内容为制书三道,诗一首,赋一首,号称“五题”。

宪宗以后的承旨学士,一般在学士中选资望最高者担任,号为“学士院长”。又有两名宦官担任学士使之职,负责皇帝与学士之间的转达,“进则承睿旨而宣于下,退则受嘉谟而达于上”398。形成一个灵活而又完整的辅政班子。

五代以后,翰林学士的入选考试渐为正规。凡未担任过中书舍人的官员入院,要先试“麻制”(册封或任命诏书)、“答蕃”(对少数民族或外国文书)、“批答”(对章奏的票拟)各一道,诗赋各一道,当场试毕,当场交卷。随着翰林院的正规化,五代时曾一度将翰林院职掌归入中书舍人院。经过后代长期演变,翰林院逐渐疏离中枢,成为真正的文学之职。

(2)使职

唐代的使职情况较为复杂。“开元已前,有事于外,则命使臣,否则止罢。自置八节度、十采访,始有坐而为使者。其后名号益广。大抵生于置兵,盛于兴利,普于衔命。于是为使则重,为官则轻。故天下佩印有至四十者,大历中,请俸有至百万者。在朝,有太清宫、太微宫、度支、盐铁、转运、知匦、宫苑、闲厩、左右巡、分案、监察、馆驿、监仓、监库、左右衔(街);外任,则节度、观察、诸军、押蕃、防御、团练、经略、镇遏、招讨、榷盐、水陆运、营田、给纳、监牧、长春宫;有因时而置者,则大礼、礼仪、礼会、删定、三司、黜陟、巡抚、宣慰、推复、选补、会盟、册立、弔(*(diào,同吊))祭、供军、粮料、和籴。此其大略。经置而废者不录。宦官内外,悉谓之使。旧为权臣所绾,州县所理,后属中人者有之。”399显然,唐代的使职极为多样,有在朝者,有在外者,有常置者,有暂设者,有士人出任者,有宦官专职者,不可一概而论。

使职之设,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上文所谓“大抵生于置兵,盛于兴利,普于衔命”,为精当之论。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任何政府,都会面临规范化和高效率之间的两难选择。立政之初,由于诸事草创,往往需要以较灵活的使职性质的临时差遣来弥补制度规范的不足,唐初武德、贞观时就有这种情形,其使职人选与正规官吏无实质差别。随着制度的严密和诸事的规范,这种使职会被正规衙署所取代。但常规惯例愈来愈多,政务逐渐被烦琐程序与故事旧例所束缚,又会生出效率不高之弊。另外,正规衙署官职的任免,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宰相皇帝也不能随意为之,必须考虑资历、出身、门第、形象、左右上下关系以及朝野人望等,而考虑了这些因素所任命的官员,难免不合意,不得用,甚至属不得已而为之。人选不合意加上效率不高,势必会用使职来矫正。开元以后所设使职,则多属这种情形,其人选往往以吏干为上,文藻次之,操守多不考虑,如宇文融、杨国忠与目不识丁的边将军使之类。特别是紧急状况下,正规衙门的呆板滞缓不足以应变,这类使职会急剧增加,甚至有将正规衙署取而代之之势,安史之乱后正是如此。而使职权重,则又导致皇帝不放心,遂采取两种措施控制使职,一是任用亲信(主要是宦官)监督,二是直接委派亲信出任重要使职。这时的使职人选,操守、文藻、吏干均在其次,而唯以忠诚附上为首选。以上所论,仅为大要,其间当然有例外,但大致不差。当时乃及后人论唐代使职,往往忽视规范与效率之间的两难以及情势的变化,执词偏激,使其论点有如隔靴搔痒。

严格地说,唐代的使职可以分为四大类:一是政务中枢的使职,主要是除三省长官以外的相职,像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性质即属于使职;而盛唐以后的翰林学士,亦属此类。二是出使地方的使职,如按道派出的黜陟使、观风俗使,中唐以后的观察使等;尤以节度使兼领军民,为使职中特殊重要者。三是由宦官担任的使职,属于皇帝亲信,特别是观军容宣慰使、神策中尉、神策中护军以及枢密使、宣徽使等,在唐代政治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左右政局。四是性质上属于尚书省的使职,即执行某一政令或处理某种事务的使职,这类使职在唐代也较为多见,且多属财政方面,主要有租庸使、两税使、转运使、盐铁使、度支使等。前三类使职已分见前述,本节只略述第四类。

劝农使:初设于玄宗开元九年(721年),由监察御史宇文融出任,负责检核天下户籍,收匿户羡田以佐国用。并于其下设置判官十九人,分派各地检括户口土地。到开元十一年,改为租庸地税使,补充判官十人,至开元十二年完成。共括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

转运使:初设于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由京兆尹裴耀卿出任,负责江淮漕粮的运输。裴耀卿在河口置虎牢仓,在巩县置洛口仓,在三门峡东置集津仓,在三门峡西置盐仓,并在三门峡北岸开山道水陆联运,三年运粮七百万石,节约运费四百万贯。此后,转运使逐渐固定设置,仅在开元天宝年间先后就有萧炅、韦坚、杨国忠等出任其职。

盐铁使:初设于肃宗至德二年(757年),由第五琦出任,负责盐业制造与专卖,以解决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危机。上元元年(760年),户部侍郎刘晏勾当度支、铸钱、盐铁等使。永泰元年(765年),以刘晏为东都、淮南、浙江东西、湖南、山南东道盐铁使,以第五琦为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盐铁使。其后,盐铁专卖收入、特别是盐业官营,逐渐成为唐王朝的主要财政收入,有“天下之赋,盐利居半”之说。刘晏起,正式将转运使和盐铁使合并,称之为盐铁转运使,“以盐利为漕佣”,又在诸道分设巡院。此后,盐铁转运使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户部职能。建中年间,曾一度取消盐铁转运二使,归权金部和仓部,但公务无法运行,不得已又复置使。

度支使:开元二十二年(734年)起,开始以他官判度支事,先后有萧炅、李元祐、杨国忠等人权知、权判度支。乾元元年(758年)起,正式设置度支使,以度支郎中第五琦为河南五道度支使。乾元二年,吕諲以同平章事充勾当度支使。上元元年(760年),刘晏以户部侍郎勾当度支使。其后,度支使成为常置使职,而且多由宰相兼领。

户部使:开元十二年(724年),由御史中丞宇文融充诸色安置户口使。所以,户部使实由租庸地税使演变而来,主要负责检括户口的善后工作。至天宝四载,又以户部郎中王鉷勾当户口色役使,使户部常务使职化。到德宗贞元四年(788年)以后,除度支、转运(包括盐铁)二使分掌财货以外,户部使亦开始掌握财货。

三司都制置使:唐末形成。昭宗出逃到凤翔,宰相均不在身边,遂以卢光启“总中书事,兼判三司”,从此形成先例。朱全忠为总揽财政,自封为“领盐铁转运使,判度支、户部事,充三司都制置使”。到五代,三司使逐渐成为定制。

延资库使:晚唐形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设立备边库,以贮度支、户部、盐铁三司钱物,主其事者为备边库使。宣宗大中三年(849年)改名延资库使,而且以宰相判使。存在到五代后唐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