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分封制就像家族公司,靠亲情聚合,由利益拆分。所谓“富不过三代”,不过是利益关系替代了亲情关系而已。
《三国演义》称“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固然是小说家言,作为管理者,则不能满足于看热闹,有必要弄清这个“大势”是怎样形成的,怎样运行的,分与合的机制是什么。读点历史,会发现中国古代国家组织的分与合,有不少值得琢磨的渠渠道道。一方面是英雄造时势,另一方面是时势造英雄。历史上的家族传承、垄断与竞争、央地关系、内外资源等因素,谱写着天下分合的交响曲。
先秦时期的分合,以从西周到东周的变化为代表。西周开创之时,周族以原来在西垂岐山的区域经验,逐渐扩展到整个关中,灭商之后猛然把自己的统治扩展到东方广大地区。这就好像一个快速成长的小公司,突然兼并了一个庞大却又老朽的巨型公司。所以,如何整合公司力量,实现大市场的有效管理,就需要费点周折。西周的办法是实行分封制,设立了大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子公司,从而使自己成为庞大的集团总部。周王为天下共主,周王的兄弟子孙、亲戚故旧,以及在兼并过程中的有功部族,先后被分封到各地开设分号,远至东南的吴,北方的燕,大大小小有史可查的封国不下几百,史籍不载的可能更多。例如,上世纪70年代在陕西宝鸡茹家庄和竹园沟发掘的【弓鱼】国墓地,就是史籍不载的一个小型异姓封国遗址,依据出土青铜器上的铭文,人们才知道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家的来龙去脉。西周的组织架构,就是这样一种靠分封制联结起来的大型家族集团。
西周比较有名的封国,同姓的有晋、燕、吴、鲁、郑、卫等国,异姓者有齐、楚、宋、杞、陈等国。凡是同姓和功臣的诸侯,带上自己的家族,带上被统治的“殷民七族”或者“殷民九族”,在所封的地盘上展开自己的国家经营。封国与总部的关系,靠家族亲缘维持。封国多是周王的子弟,少量是对周室立有功劳的异姓,还有一些则是对历史遗存的承认和对惯例的遵循。由此,姬周分号遍天下,周王也就成为名副其实的天子。
西周的这种分封制,非常像现代的家族企业。把整个组织凝结在一起的是亲情和族属,所以其国家的组织原则也就是“亲贵合一”。但即便是父子之亲也会有利益冲突,使这种组织产生裂变的破坏性力量就是利益分化。封国同王室之间,少不了互相支持和协助,尤其是出征打仗,这种部族协同对外会产生巨大的威慑力量。然而,亲情之间的不计得失,不算成本,对于家族企业来说是极为可怕的腐蚀剂。占便宜的事情都好说,而吃亏的事情即便是一家人也难免不情愿。任何家族企业在经营中,都会遇到这种亲情与利益冲突的困扰。从逻辑上讲,只有在各个封国都有利可图,联合起来会有“帕累托改进”时,这种亲情关系才是可靠有效的。在西周早期,不同封国之间多数没有接壤,或者虽然接壤却在诸侯之间存在着游刃有馀的回旋空间,封国之间能够优势互补,所以能够相安无事。随着各封国的版图扩展,尤其是土地和民众的争夺,封国开始有了矛盾,而且还会不断扩大冲突。于是,随着总部与封国关系的不断淡化,封国与封国之间的争夺也日益激烈。到了东周,总部只剩了个空架子,封国谁有实力谁就能号令诸侯,所谓“尊王攘夷”,“尊王”是合法性的招牌,“攘夷”是号令他国的威权,大家族公司的解体就势在必然。对这种家族公司发展命运的评价,绝不能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妄加指责,抨击周初的制度框架。对于起步阶段来说,周初的分封安排是极为明智的。后来的变化,既不能由周初的武王周公诸君负责,也不能说是成王以后的统治失误,而是家族组织的自然演化结果。在古代的条件下,凡是家族企业,最终都逃不脱分门立户的命运,只不过是早与迟而已。也就是说,从组织进化的角度看,利益关系迟早会胜过亲情关系。从周王的天下共主到战国的七雄并立,走完了这一进程。正因为如此,所以春秋战国的先贤才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感慨,再向后,民间干脆形成了“富不过三代”的趋势判断。不妨大胆一点可以说,即便在今天,再好的家族企业,也会在三五代之后而生机渐失,走上分家道路。能够传承三五代以上并且生机勃勃的家族企业,肯定只剩下家族躯壳而其性质已经转变为社会公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