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服务过一家3000多平方米的多品牌独立卖场,在宣布全员做“行销”的决定后,随后宣布了一项激励政策:出去做“行销”的导购员,找到的顾客成交的,销售提成在原来提成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双倍提成)。但是,行销人员需要每天将搜集到的客户资料在店长处备案(顾客姓名、电话、地址)。有资料备案的顾客在未来3个月内,若在店内成交的,如果自己的顾客是由其他导购员成交的,搜集该客户资料且有备案的导购员则分得该单70%的业绩,签单的导购员分得30%的业绩。
当这个政策宣布后,导购员心理就会产生波动,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不同心态的导购员在工作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有的导购员根本就没把激励政策当回事儿,有的导购员出去做“行销”就是走走过场。被逼的没有办法,出去瞎逛一天,没有任何收获,除了每天编造各种搜集不到客户资料的借口外,没有学到什么本事。有的导购员看到了赚钱的希望,积极做小区业主的拜访,做相关行业门店的关系搭建,把收集的客户资料备案到店长处。
次月初开工资,其中一个导购员的工资4000多元,还有两个导购员的工资3000多元,对于以往收入只有18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一个月的卖场而言,做“行销”的一个月,每人的收入都有提高,不同的是导购员与导购员之间的收入差别变得有点大。
当店长在全体会议上宣布每一名导购员上月共签了多少单、备案客户资料多少个、分得70%业绩的单有多少、提成翻倍的订单有多少时,所有的导购员都不淡定了。因为收入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收入低的和收入高的居然差一倍。
这时,做的不好的导购员想:她上一天班,我也上一天班,她做“行销”,我也做“行销”,她签单,我也签单,她还没有我的能力强,为什么收入比我高这么多?这其中的差别就在于:她收集的客户资料多,备案的资料多,别人在店内签的单有她的70%,即使自己不签单,只要搜集更多的客户资料,备案更多的客户资料,收入就可能很高。如果是自己收集的资料,又是自己签下的单,那收入就更高了。当所有的导购员都这样想了,“行销”搜集客户资料就成了所有人最想做的事情,一旦所有人都去做这件事情了,店内的客流问题就解决了。
当所有的导购员意识到这个政策的差别后,第二个月,居然所有人都愿意出去“行销”了,不愿意待在店里了,为什么呢?因为在店内签到的单,只有30%的业绩属于自己,70%的业绩是别人的。收入的高低就取决于是否做“行销”,以及“行销”做的怎么样。
“行销”之前,店长让导购员整理客户资料,导购员都是不情不愿的,整理的客户资料也不详细。现在每天下班之前,导购员会争先恐后地去店长处备案自己搜集到的客户资料,担心别人抢先(如果客户资料相同,按照先备案的划分归属)。每天导购员还不忘查店内已签的订单,生怕自己的客户成交后没有自己的70%的业绩,始终会留意自己的客户是否进店、是否签单。当轮到自己在店内的时候,导购员就会主动给自己搜集到资料的客户打电话,因为想获得自己顾客所签订单的全部提成。
这个制度运行2个月之后,又有了新的变化,那就是导购员想尽办法把以前搜集到的客户邀请到店内,想办法成交,生怕别人成交了自己的客户,生怕别人分自己的业绩,每一名导购员更加珍惜自己的客户。
几个月运行下来,全店的任务目标都是超额完成的,每个导购员的业绩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做得最差的导购员平均月薪也有3000多元,做得好的导购员的平均月薪居然6000多元,有一个导购员的月薪曾超过了10000元。一个县级市场,导购员月薪能上万,这种消息传出后,同行业的导购员都想来这家卖场上班。之后,即使这家卖场有员工离职,招人也变得异常简单。
几个月之后,这个店的导购员对市场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如小区的位置、户型、有多少小区、有多少栋楼、有多少个单元、小区居住的人群、装修的风格、竞品的销售状况、广告信息、是否有即将交房的小区、竞品做什么样的活动、当地相关行业发生的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