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的推行也很重要,因为这是一种为配合均田制而实行的户口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在任何朝代都必不可少,因为户口乃是征收赋税、征发徭役或兵役的根本依据。在没有实行“三长制”之前,北魏的户籍管理比较混乱,大量百姓变成世家大族的“荫庇”户口,他们并不登记在国家的户籍上,所以也无需承担国家的徭役赋税。这种情况对于拥有荫庇户口的地主来说,当然是好事,但是对于国家来说,则是损失。
为解决这个长期以来的社会难题,在实行均田制的第二年,即太和十年(486)二月,在重新确定户调田租标准的同时,北魏政府宣布实行“三长制”,以强化地方户籍的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即5家立一邻长,25家立一里长,125家立一党长。三长制成立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整顿户籍,也就是有组织地把豪强地主荫庇的户口搜刮出来,编入国家户籍,从而成为国家控制的编户齐民。
对于那些拥有很多荫庇户口的大地主来说,三长制不是好制度,他们因此就要反对。特别是那些中原地区的世家大族,如中书令荥阳郑羲(425—492,字幼麟,司州荥阳即今河南开封人,曾任中书令、秘书监、兖州刺史等职)、秘书令渤海高祐(?—499,字子集,本名高禧,因与咸阳王元禧同名,故孝文帝赐名高祐,司空高允的堂弟)反对得最凶,他们所以坚决反对,就是因为他们都是家大业多、拥有众多荫户的大地主。不过,北魏的皇权是强大的,不像东晋皇权那样软弱可欺,再加上均田令毕竟规定了奴婢、耕牛都可以授田,对于世家大族也算是一种利益补偿,所以尽管三长制曾经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但总体上看还还是比较顺利地推行下去了。
三长制的实行,不仅废除了北魏前期一直实行的“宗主督护制”,使得拓跋鲜卑完全摆脱了部落制的遗留而进入彻底的封建化,同时也有效保证了均田制的推行,强化了北魏地方组织的建设,从而有力地强化了北魏的皇权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