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必罚明威

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译:过于仁慈,则法难立;威严不足,则会有以下犯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译:所以刑罚执行如果不坚决,禁令就难以推行。(出自《内储说上七术》)

惩罚的核心在一个“必”字,有此必有彼,这个映射关系毫无意外,法才真正形成“势”,写到每个人心里,只有写进心里,才有警戒作用。韩非子举的案例如下:

故事1:法必如涧

董阏于做赵国上党地区的郡守。他巡视石邑山中,看见山涧深邃,像墙一样陡峭,深达干丈,就问居住深涧附近村舍的人说:“曾有人下去过吗?”回答说:“没有。”又问:“小孩、痴聋、疯颠的人曾有下去过的吗?”回答说:“没有。” “牛马狗猪曾有下去过的吗?”回答说:“没有。”董阏于感叹地说:“我能治理好上党了。假如我治理时对罪犯严惩不贷,使他们好像掉下深涧必死一样,就没有人敢触犯法令了,还怎么会治理不好呢?”

【评】:以人掉入深涧之必死,喻刑罚之“必”,此喻尽理矣!

故事2:游吉不听子产

子产做郑相,重病将死,对游吉说:“我死后,您一定会在郑国执政,一定要用威严治理民众。火的样子是严酷的,所以人们很少被烧伤;水的样子是柔和的,所以很多人被淹死。您必须严厉地执行刑罚,不要让人们因您的柔弱而触犯法令。”子产死后,游吉不肯严厉执行刑罚,郑国青年拉帮结伙成为强盗。盘据在萑苻之泽中,即将给郑国造成祸害。游吉率车骑和他们开战,打了一天一夜,才算打败了他们。游吉感叹地说;“我早按子产的教导去做的话,—定不会懊悔到这般地步了。”

【解】:火形严,灼者寡;水形懦,溺者众。所以法必,最终结果是保护了更多的人;法不必,则如郑伯克段(郑庄公弟段不轨,郑庄公每让之,段遂更甚,直至最后一败涂地。孔子非郑庄公)。

故事3:孔子论霜

鲁哀公问孔子说:“《春秋》里记载说:‘冬季十二月份降霜,没有把豆类作物冻死。’为什么记下这条?”孔子回答说:“这是说本来可杀而不杀也。当杀不杀,桃李就会冬天结果。天道失去常规,草木尚且要违抗它,何况君主呢!”

【解】:若法本身是合乎天理的,执法不必,则会法失威而君主失势。

故事4:孔子论殷法

商朝的法令规定,对在街上倒灰的人处以刑罚。子贡认为刑罚过重了,就询问孔子,孔子说:“这是因为他们懂得治理方法。在街上倒灰一定会迷人眼睛;迷了人家,人家定会发怒;一旦发怒,就会发生争斗;争斗起来,就会引起许多家族相互残杀。既然这是会造成许多家相互残杀的情形,那么即使对他们处以刑罚也是可行的。再说,刑罚重了是人们所厌恶的;而不去街上倒灰,则是人们容易办到的。让人们做好容易办到的事情,而不去触犯他们所厌恶的刑罚,这合乎治理的原则。”

【解】:法必,可防微杜渐。

故事5:鲁人救火

鲁人焚烧一处满积柴草的沼泽。天刮北风,火势向南延伸,恐怕会烧到国都。鲁哀公害怕了,要亲自率领众人督促救火,到火场后旁边没了人,大家都去追逐野兽了,却没人来救火,于是哀公就把孔子召来询问。孔子说:“追逐野兽的人既快乐又不受罚,而救火的人既受苦又不得赏,这便是没人救火的原因。”哀公说:“说得对。”孔子说:“事情紧急,来不及行赏了;假使救火的人都给予赏赐,那么国库财产也还不够给大家发赏哩。请只用刑罚。哀公说:“好吧。”于是孔子就下令说;“不救火的,与投降败逃同罪;追野兽的,与擅入禁地同罪。”命令下达后还未传遍,火已经扑灭了。

【解】:干预人们的行为,或利之,或损之,无以赏时,罚亦可。

故事6:卜皮谏魏惠王

魏惠王对卜皮说:“你听到我的声望究竟怎样?”卜皮回答说:“我听说大王慈惠。”惠王欣喜地说:“既然这样,功效将怎么样呢?”卜皮回答说:“大王的功效是走向灭亡。”惠王说:“慈惠是做好事。这样做了却要灭亡,为什么?”卜皮回答说:“仁慈的人不狠心,行惠的人喜欢施舍。不狠心就不会惩罚有过错的人,喜欢施舍就会不等臣下立功而加赏。有过错不惩治,没功劳受赏赐,即使灭亡,不也是应当的吗?”

【解】:仁、惠都要有个度,度不逾法,逾法则法废,法废则失序。

【评】:

必罚以明威,无非是取一个“势”,我在《管理:以规则驾驭人性》中讲到:

ž​ 势,指因某种可能性而给人的一种有关利益的预期。

ž​ 势存在的意义在于最终能影响利益受众的行为,具体说来,就是利益受众依据推理的结果,采取对应的行动,可表述为“利益受众为了X,而Y”。

ž​ 势的强弱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对利益受众的影响力度,二是预期实现可能性。我把势的强弱称为势的能力值,简称势能,并可给出一个构成公式:势能=预期结果影响力度×预期结果实现概率。

韩非子讲的“必”,就是我所言势之“可能性”,兑现的可能性越大,势就越大,人们就越拿着法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