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划中的重头戏是所谓的市场支持政策,而这些政策又牵涉到产品动销模式。简单点讲,就是在产品从导入市场到市场成功启动的过程里需要经历的阶段、步骤、方法,以及达成每个阶段目标采取手段所耗费的资源(销售成本)。这样一说,就将招商里惯用的“忽悠”功夫(动销方案、运作手册等)落在了现实之中:谁是启动市场各项推动费用的买单者?
一项双赢的招商政策必须包含对厂商双方责任的明确界定,而这不是一个合同所能解决的。从对产品、市场、合作伙伴负责任的角度出发,厂家应该对产品销量跨过盈亏平衡点之前的各项市场推广费用进行准确预估,并且要对这些费用应由谁、如何承担做出明确说明。这样的招商策划才可以真正做到招好商、商好做。
必须强调的是,厂家必须对经销商在推广产品中应该付出的成本及努力有明确的规定,最好写入合同中。这样做一方面是体现诚信、务实的作风,是企业对自己的产品、品牌及市场负责;另一方面是提醒经销商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的工作,以利于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真正销售推进。
那些言过其实的“空头承诺”、包括所谓的无条件退货、不劳而获地赚钱等等广告说辞,如投资小见效快、7天速销、20天收回投资之类的鼓惑言辞,与其相信这样的好事,不如相信只要祈祷上帝就能大富大贵风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