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试用跟踪单
编号:××-04-143/A0
注:
1.本单据适用于物料试用与产品小批量试生产跟踪,填写《物料试用(试产)跟踪单》时,必须同时附上相应的申请单。
2.上流程将试用物料(产品)交给下一站时,需同时将相应的《物料试用(试产)跟踪单》与相应记录交给下一流程。
3.试用结束后,《物料试用(试产)跟踪单》连同所附报表资料,原件存品管部。《物料试用(试产)跟踪单》复印件一份返回物料替代/试用申请单位。
4.因为替代原因提出试用的,试用后需明确是否可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