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易方案设计

(一)目标选择

在全球范围内,四大机器人企业分别为ABB、发那科、安川电机及库卡集团——“四大家族”。其中,ABB、发那科市值规模较大,收购可行性较小。而日本安川电机,则在2015年8月与美的集团合资设立两家子公司分别面向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包括广东安川美的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美的股权占49%)、广东美的安川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美的股权占60%)。综合来看,库卡的工业机器人水平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且市值规模适中,为少数具有核心技术能力且规模较为合适的标的企业,符合美的集团战略投资的方向。

(二)交易结构

确定收购主体为MECCA,由美的集团香港全资子公司美的国际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

MECCA以现金方式全面要约收购库卡集团的股份,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115欧元。

本次交易为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潜在对象为库卡集团除MECCA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若库卡集团除MECCA外的其他股东全部接受要约,按照要约价格为每股115欧元计算,本次收购的总价约为人民币292亿元(按照2016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

(三)资金来源

本案中,美的的融资安排,是境外银团借款+自有资金结合,作为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来源。具体的融资比例,要综合考虑自有资金余额、银团贷款可用额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等因素。

(四)治理结构

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案》,股份公司有三个公司治理机构,执行委员会(也称管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

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司,并不受监事会、股东会或某一特定股东决定或指令约束(如不存在控制协议)。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监事会任命。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任免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监督执行委员会,适时向执行委员会提建议。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德国关于员工共同决策的法规,库卡集团半数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一半监事会成员由库卡集团的员工选举产生。

股东会——公司股东组成的大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

本案例库卡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中,美的并未谋求董事席位,仅寻求监事会代表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