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五独立”,即公司的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分开或独立,公司是否依赖关联方,其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我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往往容易在公司独立性上出现问题,因此律师在对相关企业,以及其他财务运作不规范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应重点予以关注。笔者在山东做的一宗并购中,所收购的集团公司下设7家子公司,竟然用的是一个管理团队,不仅人员、财务和机构无法区分,连具体的资产和业务也掺杂不清,无法细分权属,是典型的混同。这些直接导致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大面积滋生,出现管理团队中互相间有亲属关系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正常情况,公司利益输送和公私不分的情况普遍存在,给整个收购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