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进行会计调整并临时补缴税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的是为了清理因财务核算不健全或会计差错导致的欠税、漏税,有的是将账外收入账内化,提高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或出于规范化目的。一般而言,对于少量且能够合理说明的补税,不会构成上市的实质障碍,同时取得税务机关的证明,确认该行为不构成税收违法行为。但是,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不能差异太大,即补缴税款金额不能太大,否则审核部门会认为财务会计合规性存在严重问题。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主管机关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已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或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判断标准,结合违法行为事实和情节,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则为重大违法行为。
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欠缴或逃避税款、没有代扣代缴税款、违规开具或使用发票等。针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一般为:
(1)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合理的解释;
(2)由税务部门出具合规证明;
(3)通过制度和培训进行有效防范;
(4)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具相关承诺。
随着税收管理模式“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拟上科创板企业要加强税收合规意识,结合收入和资产进行核查,严控税收风险。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遇到种种疑难或新型问题,企业要和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