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由“指”看人的符号活动的身体性、公共性和创造性

张曙光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提要:

在汉语中,符号的“能指”( signifier )与“所指”(signified),是由人的“手指(finger)的动作”引申而来并获得命名的。人“手”既是人们用来做事取物的工具,所谓“手段”并由手段发展出“技巧”、“技术”,又是人藉以招呼示意,分别亲疏远近、表达爱恨恩仇的最灵活、最常用的器官,所以被人自己高度关注。《说文解字》谓“指”从手旨声;而旨者“美也”。手和手指为何以美名之?应当既在于它做事的灵活、灵巧——所谓心灵手巧、身手不凡,亦在于它是人际交往,尤其是男女恋爱、结合的纽带。可以说,人的身体活动是人的最原初的符号活动,是能指与所指、个体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发挥着生存论和认识论的双重功能,充当着把人的自然本能与社会文化联系起来的中介,乃至成为人的生理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相互过渡的桥梁。

世上没有长相完全一样的人,也没有完全一样的身体活动。身体符号不同于文字符号,就在于它的“亲身性”、“具象性”,它不仅依托于个人的肉体并表现出个人的特点,其肢体的和表情的直接性,还会将一种感情的因素、交往的意识注入人们对它的理解和反应之中,促成生活规则和风俗习惯的形成。身体是人的一切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起点,也是它的终点。由以身观身,到以天下观天下,这是身体符号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在人们形成身体符号时,人所面对、所指称的对象的外部性、具体性和多样性,需要的他们按照对象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描绘出它们不同的物象,从而形成图像、图画,这才构成身体符号的整体系统。但是,这些物相、图画与人的肢体动作一样,也是有限的,难以表达人们的思想和情感,并且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和理解上的歧义性。因而,人们既需要大大地扩展符号系统,亦需要将其加以简化、抽象(即抽取共相),给予确定、使其明晰。于是,文字的出现成为必然。“我们从文字发展的历史,知道愈古的文字愈象形,愈近于图画,因此文字的前身是图画,是从图画蜕变出来的。”由象形变化来的文字符号,虽然与人的身体的具相性、动态性离得远了,甚至可以说有了“去身”性,却与人的内在意识和精神世界离得近了,这其实意味着语言文字大大地扩展了人的生命活动的公共性、可能性与共通性,从而把每个人都带入到一个广阔的“意义”世界,大大地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成为推动他们不断地提升其社会化、人类化程度的有力杠杆。

人的整个自然语言符号系统,其产生和意义都在于人的社会生活及其秩序的形成,在于生活本身。因而,这种符号也必须通过被理解、接受和实践,再回到人自身,变成人特定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情感方式。换言之,人之于身体和自然语言符号的“写”与“说”,都是为了“行”与“做”,为了“做事”“做人”、“成人”“成己”,而不是说说而己,不是为了说给别人听,否则就失去了它的基本意义。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先贤对于学习所强调的,才不是“为人之学”,而是“为己之学”。

如索绪尔所言,人们在学习和接受语言时,也不知不觉地被语言及其意义系统的深层结构所规定、所范导,而造成人性的统一性的宿命。人成了语言繁衍自己的工具。但是,如果语言符号(或一切人造的符号)与人的身体活动,与物质性的实物完全游离开来,且无法把我们从前者引向后者,我们就会批评:那不过是空洞的符号而己!

其实,一方面,语言符号作为由无数要素构成的系统,作为有待于人们阐释和更新的文本,总是能够给人们各种选择、解读和不断赋义的可能;即使在同一文化环境中受同样的教育,人们仍然会有不同的个性、信仰和人生取向。另一方面,正是人们蕴含着无限潜能的身体,人的生命自由和超越的愿望与取向,决定了他们总是不安分守己,总是试图突破既有的规定和秩序,而只要人们形成新的能力,或者受到其它异质的语言和意义系统的冲击,他们就能丰富、更新自己原来的符号系统。

中国的象形文字大都具有“象形、 指事、 形声、 会意”的特点,体现了人的身体符号及其对象的具相性,蕴含了大量形象化的人文信息、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人以亲切感、生动感和强烈的感染力。中国汉字的这一特点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中国人富有情感的艺术、道德和神话创造活动,延续、维系了民族的历史文化血脉。然而,它是否也抑制了中国人的抽象思维能力、科学探索的兴趣和分析论证的精神呢?是否使人们一直滞留在属于“德性之知”的“生命之树”上,而未能象西方人那样攀登上属于“见闻之知”的“知识之树”呢?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探讨。

一、“物莫非指”:生存活动中符号的身体性

在汉语中,符号的“能指”( signifier )与“所指”(signified),是由人的“手指(finger)的动作”引申而来并获得命名的。

人的手指是一个名词,指的是人的身体的特定器官,属于“事实”界。但手和手指从身体的其它部位分化出来的“目的”在于它要发挥特定的功能,这一功能无论是出于生命本能的习惯动作,还是执行大脑的指令,都属于人的肉体生命及其意向活动,具有生存论意义,如或者抓取、或者执笔、或者敲击键盘,这是手指的“使用价值”;当手指用来指称某个对象,用来数数和计算,或以手势表达某种愿望、情感和需要时,它则发挥显示或象征、发现或发明的功能,人的手指活动或肢体活动也由此成为“身体符号”,具有虚实二重性、生理和文化的二重性。

单纯的动物性的肉体不是身体,人的身体和人一样是从动物“转化”过来的。人从自然界诞生出来的过程,就是人的身体形成的过程,包括人的形体和属人的感觉、心理和意识。其中,最为显着的标志是人的直立行走,前后肢分工,人的双臂双手逐渐解放出来,更为灵活且专门地从事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活动,创造并满足自己衣食住行的需要;头颅则作为首级立于身体最高处,仰观俯察,高瞻远瞩,着眼于当下并预见未来。人由此参天地、赞化育,在必然和自由、现实和理想之间演绎出无穷无尽的故事。如果说在这个过程中,最初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自然选择的压力,那么,越是到后来,人们能动的社会性活动,越是成为人自身演进的动力。外在的感官剌激和内在的生命需要共同推动着人的肉体活动及其大脑神经中枢的进化,由此形成的人的心理和意识则越来越能够引导和指挥其肢体活动。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出现,人的心与身、主体性与客体性发生相对分化,人的生存二重性结构得以产生,生命活动获得内在张力。事实上,每个人之所以都能够以自己为对象,是因为他们互为对象,即每个人都通过他人的身体活动而注意到自身并作出相应的反应;不止是人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甚至本来属于生理范畴的生老病死和人的形体、性别、相貌,也相继成为人们自己关注、评比、修饰乃至重塑的对象。这样,在人们获得一种开放的、关系性的自我认同的同时,也形成了区分真假、善恶和美丑的价值观念并藉以范导其相互关系。人的生物性的肉体也由此逐步建构为人的身体671。

中国人很早就注意到人的身体活动的显示、表达和象征意义,并特别重视那些能够作用于人感官的优美的动作、旋律和音响,认为包括人所模仿的大自然的“天籁之音”,都有愉悦、感染甚至易风敦俗、和谐族群的人文教化作用。舜指定夔主管音乐,并以之教育子弟,赞许它能够使人“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并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672完全是一幅神人同乐、人兽共舞的感人画面。孔子感叹《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有中和之美。称赞《韶》乐“尽美也,又尽善也。”673荀子亦高度重视音乐,说“乐也,人情之所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674《毛诗序》如此评论《诗经》的作品:“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675显然,古人对音乐和诗的激赏,既在于这种表达方式和内容发自于人的生命活力特别是内心情感,又在于它能够反转来感染、影响人的情绪和意志,激发并引导人的生命的旋律于人的社会生活,使人与人之间,甚至人与自然之间由此感通,形成和谐的秩序。

由于“手”既是人们用来做事取物的工具,所谓“手段”并由手段发展出“技巧”、“技术”,又是人们能够招呼示意,分别亲疏远近、表达爱恨恩仇的最灵活、最常用的身体器官,所以,尤其引起人自己高度的关注和礼赞。《说文解字》谓“指”从手旨声;而旨者“美也”。手和手指为何以美名之?这应当既在于它做事的灵活、灵巧——所谓心灵手巧、身手不凡,亦在于它是人际交往,尤其是男女恋爱、结合的纽带。如同《诗经》赞美美人“手如柔荑”(《诗经•硕人》);期待并祝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击鼓》),“携手同行”、“携手同归”、“携手同车”(《诗经•北风》)。手相执,就是身相依、心相属,两个原来陌生的男女共结连理,一起营造“理想”的生活。执手的诗句于是给一代又一代人以美好的憧憬和想象。

那么,人的“手指”之称呼,究竟是根据手的指称功能而名为手指呢?还是先名为手指而后发现并重视其指称功能呢?我宁可相信手指是在“手”的指称活动中获得这一命名的,即它作为名词和作为动词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手的指称活动,应当与手的做事取物、手舞足蹈的身体活动一样,首先属于人的生命意向活动。

总之,人的身体活动一方面基于人的肉体结构和生理本能,另一方面,它又是通过人们后天生产和交往的形式发展起来并获得社会文化意义的。人的身体活动就是人最原初的符号活动,它充当了把人的肉体本能与社会文化联系起来的中介,乃至成为人的生理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相互过渡的桥梁。可否说,人类的整个社会文化世界都是从人的身体活动中生发出来,通过身体符号、自然语言符号和人工语言符号的先后产生与广泛运用,最终又要返回到的人的身体的健康和自由的活动上来?不断地推进人的肉身的精神化和精神的肉身化、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体化?倘若如此,人的身体活动就蕴含着文化符号的秘密。

战国时的公孙龙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即物莫非所指,而能指非所指。手指就是手指,但当手指发挥指向功能时,这一能指就关乎所指了。手指是显,所指为隐;所指既显,手指则隐。由显而隐,又由隐而显,于是人与对象世界相互敞开,形成一种有意义的关联,这种关联是生存论的,也是认识论的。在人们的生活活动中自发形成的身体符号甚至整个自然语言符号系统都兼有这两种属性。生存性的认知不是纯粹的客观知识或形式逻辑,而是关涉着人的“体验”和“理解”,“评价”和“态度”, 并最终落实为人们对于某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持守或变革。这是身体符号和自然语言符号的属性与旨趣所在。庄子不认可公孙龙关于物指的说法,而谓“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676这是庄子的宇宙观,也反映了他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一广阔宏大、无分主客的自由审美的生活态度。而人们现实的生活却不是那么自由,美丑、善恶、圣俗等等价值形态也总是相对而言,相反相成。这不仅因为人类受制于自然界,人类也受制于他们的能力和相互关系。人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交往关系,恰恰是身体符号直接产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