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明确目标后,在构建内容和具体实施上就能做到弹性处理,如果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内容,采取具体措施的时候做到富有柔性,落地效果更佳。
组织治理体系的目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组织治理体系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战略,组织治理体系和企业战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美国商业史学家钱德勒(1918-2007)在《战略与结构:美国工商企业成长的若干篇章》一书中以杜邦公司、通用汽车、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和西尔斯公司为代表,论述了分部制管理结构的产生和完善过程。书中明确提出结构追随战略的观点,即战略决定结构。如果企业业务复杂,那么组织结构也必定复杂。
后来钱德勒说这种表述不够准确,企业的战略和结构其实是一体的,很多时候不是战略决定结构,而是结构反过来影响业务和战略的执行。这就是为什么往往是企业的能力决定企业发展的方向,一旦组织结构稳固下来,企业员工全部适应了这种结构,你再想改就很困难。
企业在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是业务决定结构,当组织定型后,会反过来影响业务。组织就像一个逐渐成形的河道,业务和战略是水流,刚开始,水流冲击出河道的雏形,到后来,河道变得稳定,水流越来越受到河道的牵引和制约。企业管理者制定企业战略的时候会深切感受到一个事实:因为组织的限制,很多机会并不属于你。
我们在这里达成一个共识:要把组织和战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二者是一体的。
(2)组织治理体系的目标是服务于企业和新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而不是服务于某些群体的利益,尤其是大股东的利益。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因为个别企业将组织治理体系服务于某个群体的利益,尤其是用于保护大股东的利益。
我帮一些公司做新业务方案时无法开展业务规划,究其原因,是公司的治理结构改造没有完成,企业还是老板说了算,组织结构形同虚设。老板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企业利益之上,他认为企业是属于自己的,把企业作为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舞台,而不是把它当成一个人人可以发光的公共平台。在这种组织体系下,无法激发出新业务团队的创业热情。
总之,建立业务的治理体系一定要服从于业务的市场竞争目标,要让业务具备竞争力,企业就应该设置相应的治理结构。
(3)保证企业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决策。对于新业务而言企业是一个对抗性组织,要明确规定职责和权力的归属问题,决策者不能擅自破坏规定。外部市场竞争激烈的时候,组织治理体系必须有利于企业管理者迅速做出决策,这样才能响应外部变化,满足外部环境提出的要求。
(4)理顺内部关系,使之充满扩张的力量,不限制业务发展,也不纵容其无限扩张,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这句话是任正非说的,对这句话进行阐释就是企业要通过组织治理体系理顺内部关系,比如研、产、销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高层、中层、基层之间是什么关系,核心团队与外围团队之间是什么关系,等等。
以上四点就是企业治理体系的目标,企业管理者应该牢记目标,细化每个治理板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