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那么多基础性的讨论后,巴纳德指出,“经理人员职责的创造方面是这种职责的最高范例。经理人员所做的大部分组织决策的道德准则冲突,都是属于组织准则方面的,并不直接涉及个人的准则。有关的只是组织人格……但讲到道德准则的创造,则个人责任感,即诚实和公正就特别突出了……事实上,如果不是在个人信念的基础上(不是作为经理人员有做某事的义务的信念,而是他们个人认为为了组织利益而做的事情是正当的这种信念),很少有人能够长期坚持下去。”(P220)
这段论述着重强调了领导者个人准则与组织准则可能冲突的问题,以及在此冲突的条件下领导者个人责任感,即诚实公正的问题。他告诉我们,领导者感觉有义务做某事,与领导者认为某事正当,这是相互关联的两回事。举例来讲,某位经理人员经常处理辞退员工的事务,他的工作职位就是干这个的,他有义务做辞退工作,但他未必认为每次的辞退都正当,当他觉得大量的辞退没有合理理由,没有足够的补偿,将一些人推到了失业大军队伍,使他们生活困难。如果这位经理人员认为,他为组织利益做的这些事有很多不正当的地方,他将长期面临矛盾冲突的心理之中,他会受不了,行动迟疑,或者无法坚持这个工作。
巴纳德终于明确指出,“作为一个整体的创造职能是领导的本质。它是经理人员职责的最高考验。因为要成功地执行创造职能,就必须从领导者的观点具有个人准则和组织准则一致的信念。”
领导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作为整体的创造职能,从组织角度上的创造,从一个整体角度上的创造,这显然需要协调局部间相互冲突的道德准则,需要调和那些理念,这是真正的创造。如果单纯从静态的角度讲,我们联想到企业文化的问题,那里面需要包含一组符合不同力量要求的价值观。国家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社会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客户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竞争者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合作者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员工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管理层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股东对组织提出了什么要求?……要协调这些空间上大小不一、相互联系的要求并不容易。显然,理念、价值观调和得越好,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小。这需要创造,即巴纳德所讲的作为整体的创造职能。要想完成这样的创造,还必须调和好个人准则与组织准则,使得个人理念与组织理念,个人价值观与组织价值观,具有某种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巴纳德判断——领导能力是一种稀有的能力。
可以看出,巴纳德关注的领导问题有着浓厚的组织视野,是组织的领导力,作为一个组织必须有领导力,这是一种存在,是一种组织的功能,通过活动表达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巴纳德不大关注具体领导行为的原因。民主的领导方式,还是集权的领导方式有效?以人为中心,还是以工作为中心?在什么情境下采用怎样的领导行为?变革领导力是什么?领导者需要怎样的沟通技巧?领导者应该如何激励他人?领导者的具体素质能力有何要求?接近于具体如何做的内容,连同那些规范的模型,所有这些统统不是巴纳德组织视角下的领导问题。巴纳德的关注重点不在具体的人上,不在领导者、被领导者,乃至具体情境上,他的重点在组织上,在人的组织上,在人的组织的道德属性上。
巴纳德也曾经谈过领导行为包括确定目标、运用方法、协作行为、激励协作四种,谈到过领导者的个人素质能力,包括活力和忍耐力、决断力、说服力、责任、智慧,还关注了领导者的培养和选拔问题。我们要注意,这些讨论内容,需要放在他对领导问题的本质看法之下,基于组织视角的领导力才是巴纳德理论的关键。在某个场合他明确表态,“关于领导力这个话题已经有很多的说教了,不过多半都是无用之谈……为了不再重蹈以上的覆辙,在此我不会解释什么是领导力,或者如何判断领导力的存在,因为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而且,我还斗胆说一句,可能没人能够回答这样的问题……毕竟,我想讨论的话题是对于领导力的本质的理解问题。”29
至此,巴纳德论领导研读完毕,可以说,这一部分是巴纳德为组织找到了灵魂,以及管理灵魂的活动——领导。承载这些活动的人,我们称为领导者。下一章我们简单谈一下自由意志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