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是用用而已”也犯罪——挪用公款罪

主要表现

(1)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拨付给项目的工程款私自挪作他用或直接用于个人消费。

(2)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借用公司备用金或私自挪用公司其他资金,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将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法律后果

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防范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杜绝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摒弃“只是用用而已”的侥幸心理,只要私自挪用资金,即使归还仍涉嫌犯罪。

(2)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禁止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