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力量参与
项目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内、外部力量参与产品、组件、零部件、材料及制造过程的联合设计开发。这些参与者应是相应领域的技术专家或管理代表,他们能够精准地识别问题、提出有效创意并调动资源解决问题,特别是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当的综合业务素质水平和足够的决策权限。联合设计开发参与力量的匹配可参考表2.8执行。
表2.8 一般制造型企业实施联合设计开发的参与力量
(二)联合设计开发首次会议
依据设计开发所处阶段的不同、设计开发所需技术信息的不同、对应参与的力量不同,联合设计开发首次会议可以集中召开,也可以分批次多轮针对性召开。但通过联合设计开发首次会议,应取得如下共识或布达如下工作:
(1)基于项目背景的商业前景展望。
(2)基于总工程师拟定的项目任务与目标(含产品上市时间表)。
(3)不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风险。
(4)产品质量与检验测试要求。
(5)项目对产品、组件、零部件、材料及制造过程的要求。
(6)全生产要素评估结果(含问题解决措施)再确认。
(7)联合设计开发过程中需要进一步验证、确认的问题(含试验、试样)。
(8)小批量试产需求。
(9)联合设计开发过程中阶段性成果的输出内容及形式。
(10)联合设计开发项目组管理机制,如成员职责、任务、权限、激励措施等。
(11)联合设计开发过程中问题讨论、交流及报告途径。
(12)为达成产品上市时间的联合研发工作计划安排。
(13)联合设计开发项目组全体成员的承诺。
(三)联合设计开发流程
联合设计开发是对企业现有技术能力的有益补充,其本质是企业内、外部技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因此,联合设计开发完全可以遵循各企业现有的设计开发流程。
(四)联合设计开发技术定型会议
在设计开发技术定型阶段,依据技术定型内容的不同、技术决策及具体应用的不同、对应参与的力量不同,联合设计开发技术定型会议可以集中召开,也可以分批次多轮针对性召开。但通过联合设计开发定型会议,应达成如下共识或完成如下工作:
(1)产品标准定型,包括但不限于如成品、组件、半成品、零件及材料的SIP、标准样、限度样等的确定。
(2)图纸定型,包括但不限于如成品图、组件图、半成品图、零件图、装配图、模具工装图等的冻结。
(3)工艺定型,包括但不限于如工艺流程、设备工装、制造参数和条件、作业效率、人工成本、不良率、控制计划、标准作业指导等的批准。
(4)内部制造安排定型,包括但不限于如生产线规划布置设计图、生产线工序排位图、生产线平衡率、标准工时、标准产能等的发布。
(5)外部供应系统定型,包括但不限于如合格供应商、供应能力、不良控制、交付周期、结算价格等的商定。
反复实践表明,联合设计开发可以有效集合企业内、外部的技术资源智慧与经验,显著缩短企业在技术层面的探索时间,大幅降低因设计开发不成熟或欠缺而产生的各项额外成本,提升企业运营绩效,增强企业市场订单的竞争能力。
某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方式多年以来一直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对上游供应商、上游材料、上游零部件、上游表面处理缺少深入技术研究和科学认知累积的情况下直接给予对方技术指令要求。
二是上游供应商没有细致了解项目背景、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便草率承诺、盲目接单。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设计开发常常留下技术隐患,从而导致供货质量差、供应商生产效率低,并且经常延误交期。
该企业1701系列产品外发“镀钛+喷漆”按过往惯例外发给供应商A,在2018年1月—3月1701系列产品外发“镀钛+喷漆”回货良品率低导致无法正常回货,此问题给客户、某企业和供应商均造成巨大困扰。为彻底改变窘境,某企业决定通过联合设计开发对1701系列产品进行重新开发。一个半月后,终于解决了外发“镀钛+喷漆”的工艺技术问题和质量控制问题,供应商A交货良品率也由联合设计开发前的18.30%提升到联合开发后的98.76%。
图2.13 某产品导入联合设计开发前后良率对比
由于某企业与供应商一起执行联合开发解决了1701系列产品的工艺技术问题,有效地控制了“镀钛+喷漆”质量,所以联合开发附带的“红利”——“镀钛+喷漆”产能、回货准时率、计划可控性均获得明显改进,其实质性的回馈表现在:一是较好地满足了客户产品及订单交付要求;二是经过联合设计开发后的1701系列产品为某企业与供应商均创造了不菲的利润。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联合设计开发并非局限于产品和过程的设计开发,而是适用于设计开发所有阶段;联合设计开发并不是跨功能小组(CFT)的简单延伸,其本质是职能业务跨界,以及企业资源能力于生产前的有效整合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