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占第一位置
第一位置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产品能最大限度地进入消费者视野。
二是消费者第一眼就能看到产品。
三是消费者最方便拿到的地方,高度以中等身材(170cm左右)消费者双眼平视为宜,保证在视平线至腰部之间位置。
2.占据最大陈列空间
一是每个品项的产品连续4瓶以上,记住最少4瓶,并排摆放将取得较理想的视觉效果。二是必须遵守“竞争优势”原则,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陈列必须大于一切竞品。
三是紧靠陈列:各品项的产品必须上下左右紧靠一处陈列,不能被其他品牌隔开。
四是主导产品占公司所有产品陈列空间的50%以上的陈列面积。
3.三种不可饶恕的错误
一是断货,无异于自杀。
二是被陈列在货架或柜台的底层。
三是与杂牌混居。
4.陈列原则
一是显而易见原则。在眼球经济年代,谁的商品能够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谁就是赢家。商品陈列要让消费者显而易见,看清楚并引起注意,才能激起其冲动性的购买心理。所以,商品陈列要醒目,展示面要大,力求生动美观。
二是最大化陈列原则。商品陈列的目标是占据较多的陈列空间,只有比竞争品牌占据较多的空间,消费者才会购买你的商品。
三是满陈列原则。要让自己的商品摆满陈列架,做到满陈列。这样既可以增加商品展示的饱满度和可见度,又能防止陈列位置被竞品挤占,还可以达到有序、整洁、美观的效果。
四是陈列动感原则。在满陈列的基础上要有意拿掉货架最外层陈列的几个产品,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拿取,又可显示产品良好的销售状况。
五是重点突出原则。在一个堆头或陈列架上,陈列公司系列产品时,除了全项和最大化以外,一定要突出主打产品的位置,这样才能主次分明,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六是伸手可取原则。要将产品放在消费者最方便、最容易拿取的地方,根据主要消费者不同的年龄、身高特点,进行有效的陈列。如成人商品高度1.5米,要达到不需要弯腰、踮脚、伸手可得的标准。
七是统一性原则。所有陈列在货架上的公司产品,标签必须统一将中文商标正面朝向消费者,可达到整齐划一、美观醒目的展示效果,商品整体陈列的风格和基调要统一。
八是价格醒目原则。标示清楚、醒目的价格牌,是增加购买方式的动力之一。既可增强产品陈列的醒目告示效果,又能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可对同类产品进行价格比较,还可以写出特价和折扣数字以吸引消费者。
九是最低储量原则。确保店内库存产品的品种和规格不低于“安全库存线”。安全库存数=日平均消费量×补货所需天数。
5.堆头规范原则
堆头陈列与货架陈列不同的是:更集中、突出地展示产品。堆头陈列都应该遵循整体、协调、规范的原则。特别是超市堆头往往是超市最佳的位置,是厂家花高价买下做专项产品陈列的,从堆围、价格牌、产品摆放到POP配置都要符合上述的陈列原则。
一是堆箱陈列法:注意垫底稳固性,可以使用交叉推法,或使用垫箱陈列板。除承重之底箱外,均应割箱陈列;POP及产品包装正面均应面对消费者,高度不可过高或过低,要容易拿取。
二是割箱陈列法:在无固定、特制的堆头及陈列架的情况下,将成箱产品,按箱体结构和商标印刷格式合理切割,一般以正常面梯形剖至下腰部,既可使产品充分展示,又可利用箱体进行简易陈列,此法可用于超市、批发市场、零售店堆箱陈列。
三是岛形落地陈列:多用于流通店或超市卖场,位于客流主通道中央,可以从四个方向拿到产品,除最下面一层外全部割箱且要露出商标。
四是梯形落地陈列:多用于流通店或超市卖场,背靠墙壁。可以从三面拿到产品,除最下面一层外全部割箱,层层递进。
五是利用空间原则:目前超市的堆头空中面积暂时没有收费,利用空间进行陈列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商品陈列面积,还可以加强陈列的生动性并达到最大化原则。
六是利用生动化陈列原则:为了强化售点广告,增加可见度,吸引消费者对产品的注意力,提醒消费者购买本公司的商品,就必须体现陈列展售的四要素:位置、外观(广告、POP的配合)、价格牌、产品摆次序和比例,并根据商品特点及展售地点环境进行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