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教授乔舒亚·甘斯和迈克尔·赖尔(Gans & Ryall, 2017)769在《战略管理杂志》2017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综述,称为“价值获取理论”(Value capture theory)。在这篇综述中,两位作者回顾了哈佛大学商学院战略管理教授亚当·布兰登伯格和纽约大学教授哈本·斯图尔特(Brandenburger and Stuart,1996)770的价值基础厂商战略(Value-based Business Strategy)。两位作者认为,布兰登伯格和斯图尔特于1996年首次通过发展一个数学模型来解释竞争条件下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理论(value capture theory),深入地解释了厂商绩效异质性的现象。但由于数学分析的原因,理论结果的获得依赖于对因变量与自变量的线性关系的共同作用,而竞争的微妙性被忽略了,因此需要重新思考竞争中价值获取的根本概念。

乔舒亚·甘斯和迈克尔·赖尔(Gans & Ryall, 2017)771综述的主线是利用合作博弈理论作为综合的、数学的基础来建立在市场背景下对厂商绩效的深入理解。这篇综述:

(1)描述理论的主要元素。

(2)突出重要的盲点,以解决有关的现有理论方法。

(3)提醒对若干新视角的注意。

(4)总结了近年来大量的使用价值获取理论的应用与实证研究。

虽然这篇综述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要注重价值获取(value capture),而非传统学术研究注重的价值创造(value creation),但却使我们意识到学术研究的重心正在发生转移。

厂商组织进行价值创造的主流经济学理论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和约瑟夫·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完全竞争市场前提下的经济学(如一般均衡理论)较好地适合工业经济时代的现实,“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厂商组织在更多的时候是适应市场,而不是创造市场或顾客;按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行事,要求厂商组织在更多的时候是创造市场或创造顾客,而不是适应市场。但我们遇到的难题是,这两种经济学理论都强调的是“供给端”,而非“需求端”。我们认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在需求导向下,经济学理论似乎缺少解释供给之所以能获取经济价值是由于顾客购买的理论,我们认识到互联网经济的现实偏离了亚当·斯密和约瑟夫·熊彼特的理想,这就需要厂商更加注重“需求端”寻租行为过程的创新。

在厂商组织的经营实践中,厂商商业模式追求的价值实现,不是厂商对价值进行独享,更不是建立在对顾客欺诈和对合作伙伴压榨的基础上的。这种长久价值的实现应当是以多赢为前提的。厂商商业模式的价值实现,首先表现为顾客的价值实现,即顾客认为购买产品或服务所得大于顾客支出的成本,顾客从厂商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获得了超过预期的消费体验和效用。这是厂商组织价值得以实现的基础。其次,表现为合作伙伴的价值实现。厂商组织与合作伙伴共同通过优化价值网络,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协作或运作效率,共享增加的收益或附加价值。这是厂商组织价值得以实现的保障。最后,是厂商组织自身的价值实现,表现为厂商组织实现最终的盈利。当然,厂商组织盈利水平的高低既取决于自身经营水平的高低,也取决于顾客的购买、合作伙伴和竞争者的情况。

如果说价值创造是价值的来源,那么价值获取就是厂商组织存在的理由。两者构成了厂商组织的商业模式,但是很少厂商组织能同时做好这两步。“几乎所有的危机根源并非经营不善……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作所为是正确的,但却又毫无所获。这一明显矛盾的根源何在?”(罗珉,2003)772

我们认为,学术研究的重心要注重价值获取,其根本性原因在于时代的变迁。在传统工业时代难点是价值创造,在互联网时代难题是价值获取。很多大量的优质厂商一直解决不了的就是盈利问题。很多的互联网之所以长期以来依赖风险投资的输血,而无法实现自身的盈利,其原因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