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让制度来用人,“坏人”也能变好人

其实,用人的过程就是一个奖优罚劣、激浊扬清的过程。奖罚的依据在于标准,而标准来源于目的。

公司奖惩制度的建立,基本的逻辑依据,应该是以目的为中心,建立工作标准,建立奖罚制度,即目的——标准——奖罚。而不是简单的以销售目标建立奖罚制度,即目的——奖罚,因为这样的话,奖惩的标准很容易变成老板的一时兴起。对于个体意识越来越强烈的90后,甚至00后,最后只能导致管理结果的“心不服、口不服、墙不扶”。

对于中小型经销商组织,要建立一个逻辑严密、组织庞大的考核体系,尤其是人事制度不太完善的时候,可能面临很多现实困难。比如,招不到专业的HR人才;奖罚的标准有时候都是在似可似不可之间,太较真反而容易伤了感情;小型组织的职位晋升,都是一眼看到头,太复杂的体系其实也不太适合等。

对于经销商组织,任何管理制度,简单、高效、实用才是硬道理。花架子太多,反而容易把自己绕晕。

一、“四件事工程”

那怎样快速建立一个以目标为中心的考核体系呢?我教大家一个简易方法,叫“四件事工程”,来梳理自己的奖惩体系。

我们一般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底薪、提成、奖金、扣罚等有形收入,职位晋升和各类精神嘉奖等无形收入两大类。将这两大类指标,分为四个板块:底薪、奖金+提成、扣罚、晋升+嘉奖,每个板块对应一件事。这四件事就是:必须干的事、可以量化的事、禁止干的事、希望多承担的事。

具体怎么用呢?必须干的事,对应的是底薪。咱们发给销售人员底薪,就是让他们干这件事的,他不干,咱们就不会发底薪给他。这些事情可能包括达成销售目标、定期进行老客户回访、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协助每月库存盘点、遵守公司制度、完成老板交代的临时性工作等。

可以量化的事,对应的奖金+提成这一块。这一块的指标,全是在“必须干的事”的指标里,找出其中可以量化的部分,比如销售目标可以量化,定期回访老客户可以规定3个月1次电话回访,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可以规定时间节点。这类指标,干了就是干了,没干就是没干,可以用清晰的数字量化出来。对于遵守公司制度、完成老板交代的临时性工作这些无法量化的指标,就不能放到这里面。

第三件事是禁止干的事,对应的是扣罚这一块。员工只要干了这一块的事,必须惩罚他们。咱们自己可以捋一下,比如虚报假账、偷拿和截留公司物品、倒卖公司信息等,这些事情是公司的红线,员工是绝对不能碰的。

希望多承担的事,对应的就是晋升和精神嘉奖类。这类的事情,千万不要和“必须干的事”混淆在一起。怎么分辨呢?必须干的事,是咱给底薪的依据;希望多承担的事,是咱们给员工更多机会的标准。换一句话说,就是员工没干“希望多承担的事”,咱底薪还是愿意发给他的,只是在未来提拔人、重用人上,咱不会更多考虑他。这类事情比如给新员工培训、收集市场信息提交活动方案等。

“四件事工程”的具体梳理(如表4-1所示),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表4-1 四件事工程

必须干的事

可以量化的事

禁止干的事

希望多承担的事

底薪

奖金+提成

扣罚

晋升+精神嘉奖

1.……

2.……

1.……

2.……

1.……

2.……

1.……

2.……

二、抽查助理

一般来说,营业额低于1000万元的经销商,配备一个文职助理,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怎么让这个不产粮的文职助理产生效益,这是让很多经销商头疼的事情。

其实,销售人员目标界定以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查都是必要的。不定期的抽查可以由老板来做,定期的抽查不建议老板亲自动手,因为员工的被监视感太强,这个时候,文职助理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天津地区的罗总,是多家油漆品牌的代理商,刚上门店系统的时候,为了鼓励员工加班,他特意设立一个最晚开单奖。也就是七个门店,营业时间内,当月最晚成交的订单开单人员,可以有一个单独奖励。

因为建材类产品的销售有个特点,越是临近关门还在逛店的顾客,越有可能是今天就要成交的顾客。而员工因为临近下班,很容易懈怠和偷懒,希望尽快结束一天的工作。这个奖项的设立,就是要解决这个矛盾。

管理员工最麻烦的是什么?就是你有政策,他有对策。这个政策一出,造假的人就跳出来了。有员工拿了订单以后,白天不录入,就等着下班的时候录单,结果一个奖励政策变成了“造假大赛”,反而降低了工作效率。

罗总特意开了门店会议,并在会议上强调了后期对造假核查和处罚的力度。要求所有订单必须第一时间录入系统,订单内容包含了用户的联系方式和购买时间。因为接待原因无法录入的,可以用手机微信拍照原始单据,第一时间发给文职助理。罗总为此事特意招了个助理,文职助理只要在系统里看到订单或者接到微信,就会第一时间和顾客确认购买数量、购买时间、购买金额和安排售后人员。对于没有按时提交订单的,发现一次取消当月参选资格,发现两次,取消当月奖金。

要求是要求,执行是执行。其实当时招的这个文职助理也是个新手,做事丢三落四,有不少核对工作压根没有做,而是一笔糊涂账。但是罗总发现,自从设置了文职助理这个岗位,门店及时录单率达到了92%,自己走门店不定期抽查漏单和核对消费者信息情况也有了明显好转。

有意思吧?其实,只要一个“稻草人”一样的抽查助理,就解决了系统推进和门店造假的问题。员工不是需要人管理,而是要知道有人在管理。

三、家访制度

对于以本地化人员招聘为主的经销商组织,建立家访制度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手段。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想一想,早年的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为什么人员的流动性很少?这其中当然有制度的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熟人社会建立起的这种互相监督,也是让人们不敢轻易作奸犯科的重要原因。

什么叫熟人社会?就是你砸了我家玻璃,我立马就能上你家,让你妈三娘教子!你欺负了谁家小子,我晚上就告诉你爸,打得你鬼哭狼嚎。我们在员工的使用上,其实也要遵循这个原理。什么样的员工稳定性最差?就是不知根、不知底,没有牵挂、没有羁绊的员工,稍有挫折和不顺,大不了撂挑子走人的这种。在我们今天这样一个流动性极大的社会里面建立熟人机制,是我们经销商要思考的重要命题。

员工家访制度,我觉得是一个好制度。在实际走访中,我发现有一些经销商也在使用。但是要让这种制度最大效应地发挥作用,有两个原则要坚持:

(1)三次原则。一个正常入职的员工,从入职到离职,老板对这个员工的家访至少要有三次。什么意思呢?

第一次是在新员工刚入职的时候,这是了解员工基本情况的最佳时机,也是用来给员工打“定心剂”的。做完这次家访,员工的离职概率会大幅降低,而且员工的背景资料可以摸得差不多。

还有一次是员工离职的时候,这一次,既可以作为挽留员工的手段,也可以是减少员工怨气的渠道,也是给员工的家里人一个清楚的交代。

第三次,就是在入职和离职之间,必须要有一次。为什么?你如果只是在入职或者离职的时候,去员工家里家访,员工会怎么想?老板是功利主义!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才会想起来家访。所以,中间这一次,会决定最后一次家访的效果。

(2)长辈工资原则。什么叫长辈工资原则?就是咱付给员工工资的部分,有十分之一应该要付给员工的长辈。这长辈,要么是父母,要么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或者是其他至亲。这个部分钱虽然少,但效果大。

常德神农氏蜂业的总代理黄姐,她的员工都是五年以上的老员工。虽然员工的整体工资并不是行业最高的,但是员工的稳定性却是最好的。究其原因,黄姐的经验就是,每次她和员工谈完工资后,总是会主动上涨10%,并告诉员工,上涨的10%,将作为“长辈工资”,每个月单独发到员工父母的银行卡上。

除非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过世了,这笔钱永远不停发,包括员工涨工资,“长辈工资”也会按比例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