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并购是否取得目标企业的同意,企业并购可以划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
善意并购指并购双方通过协商谈判,被并购企业同意并接受并购企业的并购条件,承诺给予协助的一种并购。
(2)敌意并购
敌意并购指并购企业在遭到目标企业对其并购行为持反对态度,或者并购企业事先没有与目标企业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对目标企业强行进行的一种并购。其手段包括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开出并购价格或者发出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