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即消费者的无奈、无力反抗,而高定价获取高额利润,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失去了良心和正义的行为。
如果这样的行为充斥着社会,那么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如果我们每天生活在其中,会是什么感受?有幸福感吗?
这不仅是多花费了,实际上是一种被欺负的感觉。
企业在不正义、无良知下获取暴利,消费者即所有的人就自然想到,“我离开你,去你的竞争对手那里”。这就是竞争,即充分竞争、反垄断的开始。
借此,稍作“竞争”这个事物的探讨。此刻我们看得很清楚,竞争产生于为了破除这种垄断行为造成的高价、服务恶劣、产品陈旧无创新(产品无创新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生活没有走向更加幸福)给人们带来的伤害。即竞争的本质是保护消费者、益于消费者的,也即保护公平、正义和启发良知觉醒的。而不是我们对竞争赋予的另外一个含义,即丛林法则的你死我活的对利益的争夺的行为。
竞争和充分竞争,逼迫企业(其实个人的竞争也一样,比如在工作岗位中的竞争,有利于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可是现状恐怕是相反的情况较多。这在国内企业中也是一个大问题。今后有机会再深入探讨)将价格走向自己的底线。然后,在底线处开始被迫思考差异化和创新。人们先挑选价格,然后挑选新颖、创意、优质、谦和、诚实、高贵大度、宽容和仁慈、艺术和美。
企业如此行走于市场,人们如此走向幸福的生活。
不过,竞争和充分竞争,并不是走向美好幸福生活的终极的方法或模式。对于个人而言,幸福与否,还在于我们内心的境界。
人的贡献、价值不仅在于拯救他人或社会,而是在于拯救自己、认识自己。我从一个邪恶的、卑劣龌龊的、琐碎自私的、贪婪残忍冷漠的人,转变为一个慈善、柔和、关爱、自知、谦和、有创造力的人,还有比这个转化更加壮丽和神圣的事情吗?
人的转化,就是企业的转化。
而人的转化,即我们自己的转化,来自对自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