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法律尽职调查在涉及人力资源方面通常关注以下事项:
(1)与目标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分布及现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及其他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2)目标公司可分流人员范围、数量及构成,病、残、离、退职工的数量,目前状况及相应协议和执行情况。
(3)目标公司的三险一金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目标公司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是否建立并持续缴纳失业保险金,是否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目标公司需新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目标公司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社保关系是否已接续好,相互间债权、债务关系状况及是否已解决;停薪留职、内退、请长假、长期学习、参军入伍、挂名、自谋职业、因私出国、女职工“三期”职工数量及目前状况。
(5)目标公司职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状况、职工激励计划情况、职工福利制度计划安排。
(6)目标公司职代会(工会)建立及运作情况、工会费用缴纳情况。
工会问题尤其在民营企业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大部分企业是没有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的,这在法律上是存在障碍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会问题解决不好,目标公司将来会面临规章制度无法生效并无法约束职工,甚至没有办法开除和辞退职工等情况,因此一定要建立工会。但是百分之八十的中国企业是没有工会的,尤其是民营企业通常不设工会。笔者通常会建议目标公司建立自己的工会,或者集团设立工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成立工会组织。
(7)目标公司劳动卫生、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8)目标公司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有无处罚,有无潜在处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