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应收帐款是市场营销人员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营销经理要想做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就应在这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销售、财务的监管;做好对经销商的监管;做好对销售人员的监管。具体如下。
1、销售、财务的监管
(1)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在与经销商签订有关的销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2)定期的财务对帐。公司财务部门应形成定期的对帐制度,每隔3个月或半年就必须与经销商核对一次帐目,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我们应尤为重视:
·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要主动拒绝用货款垫支其它款项,例如客户返利、破损产品货款、广告款、终端销售推广费用,等等。
以上情况很可能会给应收帐款的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制订一套规范的、定期的对帐制度,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造成呆、死帐现象。同时,对帐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
(3)对产品铺货率的正确理解。如果产品铺货率提高,会增加销售机会(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便利性),但应收帐款和经营风险也同时增加;如果降低铺货率,经营风险虽然降低了,但达不到规模销售的目标。因此,在面对这个两难的选择时,我们应正确、合理的解决产品铺货率问题,这对降低应收帐款、保证货款的安全性非常有帮助。因此,我们建议在产品不同销售阶段、或根据产品不同的销售策略、或根据市场推广的强弱势而采取不同的产品铺货政策。
(4)减少赊销、代销运作方式。很多时候,销售人员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或者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而采取赊销、代销的运作模式。然而,这种销售模式是经销商拖欠应收货款的土壤,极易给公司造成呆帐、死帐。因此,营销经理应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
(5)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营销经理在制定营销政策时,应将应收帐款的管理纳入对销售人员考核的项目之中,即个人利益不仅要和销售、回款业绩挂钩,也要和应收帐款的管理联系在一起,制订合理的应收帐款奖罚条例,使应收帐款处在合理、安全的范围之内。
(6)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经销商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经销商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的话为半年。对经销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经销商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
2、经销商的监管
(1)建立完善的经销商开户制度。经销商有新、老之分,因此宜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
首先,是对新经销商的评估。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对经销商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是必要的,这不仅为将来的销售寻找一个合作伙伴,同时也降低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当我们面对着“买方市场”这个实际情况时,这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因此,合作前对经销商进行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经销商的资信状况。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在行业中的口碑、历史交易记录、在销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评价等。
·经销商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企业欠债情况、还债能力、经销商应收帐款等。
·经销商的经营状况。包括:公司发展方向、负责人经营理念、主营销售渠道、是否有本行业的经验、是否有经销竞争产品、是否有代理畅销产品、销售队伍、销售规模、仓储、物流配送系统等。
·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包括:社会地位、家庭背景、个人背景、家庭成员、婚姻状况、个人爱好、不良嗜好等。
其次,是对已合作经销商的监管。要强化经销商的回款意识。一般的,经销商在处理应付帐款时,会根据以下的原则而选择先后支付顺序:
·对经销商利润贡献的多少;
·代理产品销售金额的多少;
·代理产品在经销商心目中的地位;
·客情关系的维护程度;
·厂家对货款管理的松、紧程度。
要经常性地强化经销商的回款意识,将本公司的付款顺序排列在前面,成为经销商的第一付款顺序是营销人员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2)控制发货以减少应收帐款。按照经销商实际的经营情况,采用“多批少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根据个人以往经验,以每月发货1-2次为宜,即每次发货量为经销商15-30日的销售量。
(3)适当的通路促销以减少应收帐款。根据20/80原则,对于20%这部分重点客户的应收帐款的管理,是应收款管理的重中之重。实行通路促销政策,可以有效地降低厂家的应收帐款。但此种方式应谨慎使用,不宜过濒(一年一次为宜)。同时建议:在年中以通路促销为条件、在年末以年终返利为条件促使重点大客户降低应收帐款。
(4)建立经销商的库存管理制度。通过对经销商库存的动态管理(销售频率、销售数量、销售通路、覆盖区域等),及时了解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转,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
在此,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应尽早识别或发现经销商发生欠款的危险信号。经销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所出现的一些信息,对公司货款的安全性有一定的警示作用。这些信号包括:
·办公地点由高档向低档搬迁;
·频繁转换管理层、业务人员,公司离职人员增加;
·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诉讼;
·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
·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
·多次破坏付款承诺;
·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
·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
·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
·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
·开出大量的期票;
·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
·转换银行过于频繁;
·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
·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能力);
·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经销商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营销经理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从而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3、销售人员的监管
(1)加强销售人员的原则性。在实际的销售管理过程中,我们会感觉到销售人员总是帮助经销商向厂家索要更多的利益。因此,销售人员如何处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们常说:“厂家和经销商要一起实现共赢”。可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所以,在与经销商维持良好的客情关系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原则性,即增强销售人员的同情心和职业道德,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包括应收帐款管理。
(2)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营销经理通过培训与督导,使销售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例如:在货款回收期限的前一周,就电话通知或拜访对方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果自己不能如约,则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则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因为时间是欠款者的保护伞,时间越长,追收成功率越低,如图4-10所示。
再如,销售人员在最后的收款期限内,可以根据这个简单的原则,即:客户拖欠的天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果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同时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例如:
·期限是30天,最后收款期限则不能超过40天;
·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则不能超过80天;
(3)加强销售人员终端管理、维护的能力。市场部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终端维护的管理办法,不仅可以降低经销商的经营风险,确保厂家货款的安全;同时也可以提升销售业绩,提高公司形象、产品形象在经销商中的地位,这对及时清欠应收帐款都是有益的。作为市场营销人员,我们应永远记住:要确保厂方的销售回款,就要确保经销商的销售回款;要厂家的生意提高,就要确保经销商的生意。
(4)提高销售人员追款技巧。销售人员在成功追收帐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追款技巧的培训主要包括:
·运用常识;
·追讨函件;
·丰富、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
·让对方写下支付欠款的承诺函件,并加盖公章;
·与负责人直接接触;
·录音;
·向警方求助;
·谨慎行事;
·丰富自己财务、银行等方面的知识,例如支票、电汇、汇票、承兑汇票、退票等。
(5)零售终端经营不善的危险信号。在日常拜访中,检查零售终端的经营状况是终端业务人员重要的工作之一,当终端出现以下所列的状况时,就应特别谨慎,及时将此信息通报给经销商,避免经销商的损失:
·正常的营运费用无法支付,如房租、水电、工资等;
·商场负责人无正当理由的突然失踪;
·商场业务人员的频繁更换;
·商品大打折扣(低于供应商的底价);
·有商家频繁地退出经营;
·货架出现大量的空位;
·大量使用礼品劵,抵供应商的货款;
·大量的无法兑付的空头支票;
·不正常的盘点;
·商场没有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