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的圣诞节上,John拿出包装好的两个电子书阅读器供客人选择,他们喜欢哪个就可以拿走哪个作为圣诞礼物。客人们拆开包装,立刻,大多数人都被索尼Reader吸引了。它外形轻薄、设计颇有时尚感;它可以将书的封面放大到整个屏幕,电子墨水(E-Ink)让字体在屏幕上的显示非常舒服,就像读纸质书一样。而Kindle一看就尚不成熟,憨厚的包装、朴实的设计,完全不如Reader高端大气。
不过,当客人们摆弄两种电子书时,很快就发现,Kindle有内置的无线功能,可以立刻联网。如果有亚马逊账号,就可以登录书店,直接购买电子书,立刻就能下载到Kindle上阅读。发现这一优势后,大多数人最后选择了Kindle,而不是Reader8。
这个小小的圣诞聚会测试似乎预言了未来。尽管Kindle比Reader晚发行了1年,但到了2008年,Kindle就超越了Reader,成为多数人首选的电子书阅读器。它的市场份额不断增长,2009年达到了60%的市场占有率。其领先优势一直保持到现在,即使后来出现了平板电脑,也没有撼动Kindle在电子书领域的龙头地位。而第一代电子书阅读器——索尼Reader,则在2014年2月退出了北美市场。这位先行者的黯然离场和当初的高调登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索尼在电子书市场上的失败是互联网经济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索尼占据了电子书的“先发优势”。2006年,索尼发布了第一代Reader阅读器,曾被誉为阅读器市场上的“兰博基尼”。某硬件杂志对此评论:“电子阅读从此进入了新时代。”9是索尼的这款阅读器首次为公众提供了随需即得的阅读新模式——想看书吗?只要有网络,随时可看、随时可买、随身携带。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Reader定义了电子书行业的标准——比纸质书轻薄的电子设备、配套的购书网站、类似于纸质书的阅读体验。索尼率先采用的电子墨水(E-Ink)对此功不可没,亚马逊后来推出的Kindle直接移植了索尼的电子书屏幕和E-Ink。
Kindle在索尼Reader推出1年后才面世,更要命的是,没有占据“先发优势”的Kindle,外观设计还赶不上索尼。铁灰色的外表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惊艳,反而多少有些“不起眼”。因此,Kindle的后来居上更令人惊讶。有人认为,Kindle依靠低价策略——最便宜的Kindle只卖69美元,比美国的一张停车罚单还要便宜。Kindle大力扶植经销商,在“铺货量”上远远超过了Reader。但这一分析中有一个漏洞:Kindle降价是从2009年才开始的,第一代Kindle推出的时候,它的价格高于索尼,当年,索尼 Reader的定价为350美元,而Kindle的定价是399美元。但Kindle一推出,其销售势头就盖过了索尼Reader10。
Kindle内置的Wi-Fi功能是很多产品对比中都会提及的优势,在Kindle上下载亚马逊书店发售的书只需一次点击,这是不少分析者指出的Kindle的制胜强项。的确,Reader在4年后,也就是2011年才推出带有内置Wi-Fi的产品,而那时,它在电子书市场上大势已去,Kindle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70%,成为业界公认的“电子书市场上的iPod”11。
这个称号可能比其他赞誉之辞更加刺痛索尼,因为Reader推出的时候正是抱着“做电子书市场的iPod”的野心。索尼最辉煌的时代由Walkman开启,它将音乐播放器变成可以随身携带的“口袋音乐”,“随身听”是索尼的首创。当音乐进入数字时代,索尼这个老牌的音乐领域玩家却败给了苹果——一家当时已有些衰落的计算机硬件厂商、音乐领域的“门外汉”。索尼决定要在电子书领域扳回一城,Reader因此被寄予厚望。
仔细看看,你会发现,Reader在设计、性能和市场定位等方面与iPod如出一辙。后来被产品评测师们诟病的“麻烦的购买和传输方式”,其实就是当初苹果进军数字音乐时的创举——iTunes的翻版。不用特别比较就能发现,索尼的数字图书馆软件界面,设计风格几乎和iTunes一模一样。
对包括索尼在内的MP3播放器制造商来说,iPod的成功是始料未及的,相当于不经意地挨了一记重拳。市场上已经有了设计多样、大小不一的MP3播放器,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可以播放数字音乐,但不提供任何内容。业内的想法是,数字内容是网络时代的,用户自己就能搞定。
当时,MP3格式已经成为网络音乐的实际标准,人们纷纷把自己拥有的CD音乐变为MP3格式,然后放到网上与朋友分享,这个行为等同于盗版。这种自发的“音乐数字化”极大地侵蚀了传统CD音乐的销量,MTV电视台每天播放着“你不会去偷人家的自行车,为什么要偷我们的音乐”的反盗版广告;唱片公司将P2P12音乐分享网站屡屡告上法庭,期望用法律大棒“杀一儆百”,但CD销量的下滑没有因为一两桩版权官司而终止。消费者虽然迎来了MP3格式的歌曲大丰收,但时时要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到哪儿下载刚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最新流行音乐,到哪儿可以搜索到自己喜欢的小众歌曲。不过,这些用户的烦恼都和播放器厂商没有关系,音乐是音乐,设备是设备——井水不犯河水。
苹果则认为,人们之所以下载盗版的MP3格式音乐,不是因为贪图“免费大餐”,而是没有方便的途径获得正版音乐。苹果的赌注是,人们会花钱购买正版的数字音乐,前提是市场要提供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随需即得的音乐——这是一个整体解决方案。
苹果提供的是“设备(iPod)+内容(iTunes)”的配套方案,在此之前,没有人如此看重配套。它赌的就是这种配套方案为客户带来的价值将超过免费但烦琐、不稳定、有安全隐患的网络下载。苹果赌赢了。iPod的诞生不仅让苹果走上了辉煌的重生之路,还一举挽救了濒临破产的整个唱片行业。可以说,是“iPod+iTunes”模式13打开了“互联网经济”的想象之门。在这个模式中,消费者要用一根带USB接口的数据线、登录电脑,连接iTunes商店,付费购买音乐再下载到iPod中。这时,没有人认为,这么“麻烦的购买和传输”方式是苹果的弱点,反而显得“很酷”。那么,同样“很酷”的索尼Reader怎么就没让爱书人为之疯狂呢?